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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村民反映道路被开发商占用 土地收储中心:无证据证明此路存在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2-05-17 01:11:25 编辑:二三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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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路被开发商占用,村民出行不便,要求开发商修路被拒,找社区调解未果。”洛南县四皓街道办事处柳林社区4组村民管大爷无奈地说“道路不通对大家生活造成不便。”对此,记者将此事反映至洛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经工作人员调查,未发现关于此路的记载,也无证据证明此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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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社区的集体路被占用

开发商拒不履行修路的约定

管大爷告诉记者,柳林社区4组原有一条路,从原绿豆厂和原乡政府之间穿过,2007年乡政府土地被唐涛(由洛南柳林春晓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开发)购买建设商品房,村民与唐涛约定,将此路拓宽为6米,绿豆厂和唐涛各出3米,但因种种原因,导致十几年过去了,房屋未建成道路也未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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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唐涛的项目重新动工,洛南柳林春晓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开发此项目,村民询问修路事宜,却遭到唐涛拒绝,并不承认与村民的约定。管大爷称,原与唐涛有约定协议,但因协议丢失,目前村民所提供的相关证明唐涛并不认可。

村民管先生表示,原社区的集体路被唐涛占用,不仅不愿修建,现在也不承认路的存在。如果没有这条路,将对村民的生活、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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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合法土地证

愿接受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5月12日,记者前往该建设地的项目部见到了唐涛,他告诉记者,2007年洛南县人民政府原土地管理局对柳林社区4组后北坡耕地公开拍卖,他按照法律程序获得了该土地合法使用权。

“土地证及相关材料中,并未有村民提出的道路,且村民所说道路的土地是我合法购买,使用权是属于我的。”唐涛说:“原来这里就没路,也没答应过为村民留路,至于在此处修路主要是为商品房留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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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涛表示,2022年5月1日,洛南柳林春晓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重新开工,但5月2日就遭到了村民们的阻挠。“现在工程要正常开工,如果村民有意见,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权,如果需要走司法程序,我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唐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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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

土地收储中心:无证据证明此路存在

记者在与唐涛沟通过程中,他提供了一部分资料,记者从土地证上获悉,唐涛于2007年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批准使用期限为70年,且明确标注了四至方位和面积。

随后,四皓街道办事处柳林社区胡主任告诉记者,关于柳林社区四组村民与开发商唐涛之间的纠纷,社区曾协商多次,但调解未果。现在社区只能按照相关条例,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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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至洛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查阅资料并实地调查,目前无证据证明该条路的存在,也未发现关于此路的记载。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村民还有质疑,可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证明此路确实存在。就目前掌握唐涛的备案资料,他并无相关违规占用土地的行为。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薛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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