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这笔钱再也追不回了。”杨先生说。
2021年7月,杨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一男子谭某,闲聊期间谭某自称西安市某处有一个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他又渠道可以介绍杨先生承包项目里的部分工程,但需要给白某支付10万元的好处费,并称自己可以出资4万元与杨先生一起承包这个工程。
杨先生当场表示愿意和谭某合作,并立即联系了自己的朋友杨某某,三人经过一番商议后决定,由谭某出资4万元、杨先生和朋友杨某某分别出资3万元,共同承包该工程。
二人将钱款交给谭某后,便没了音讯,直到2022年3月,谭某再次联系他以资金不够,还需要补4万元运作。杨先生突感事情不妙,便托人联系到了白某。白某直言谭某并没有找自己谈承包工程。
2022年5月17日,杨先生前往公安临潼分局车站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民警立即依法将阎良人谭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面对民警的讯问,谭某对自己诈骗杨先生及其朋友6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侦破后,公安临潼分局追回了杨先生和朋友被骗的6万元。看着追回的钱款,杨先生说,“感谢民警的帮助,让我避免了经济损失。”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