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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全年发展预期目标!各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2-06-01 06:45:11 编辑:王莉文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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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连日来,各部门迅速行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财政政策

■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

■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计划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货币金融政策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指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抓紧修订制度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3.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

■2022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重大引调水、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建设和改造等工程

■支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

■再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

■指导各地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

■2022年新增支持5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

■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

■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研究今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

■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4.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

■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要求

■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

■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

■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5.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

■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

■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

■有序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数量

■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时总结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

■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

■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

■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左右,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枢纽城市,提升枢纽的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6.保基本民生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

■用好中央财政下拨的1547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压实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 据新华社

国务院印发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一揽子政策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33项措施。一是财政政策,二是货币金融政策,三是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六是保基本民生政策。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下更大力气抓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推动《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确保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努力使下半年发展有好的基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不超过30万的2.0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31日发布公告称,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专家表示,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部署。虽然有不超过30万元的价格限制,但这是我国首次对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有望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据新华社

跨省游“熔断”范围从省级调整到县级

5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发布,调整了跨省旅游实施“熔断”机制的范围。

《通知》明确,更加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全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于2021年8月开始实施,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此次文化和旅游部调整跨省旅游实施“熔断”机制的范围,将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缩小至“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 据文旅部网站

稳字当头抓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5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盘活存量资产 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会上,有媒体提问: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如何解决谁来投、投向哪儿等问题?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盘活存量资产涉及面广,涉及多种类型资产,工作难度很大。如何实现盘活,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在工作中推广。要做到多种方式盘活,创造条件盘活,规范有序盘活,加大力度盘活。

赵辰昕表示,盘活存量是方式方法,扩大有效投资才是工作目的。盘活存量资产,就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实现良性循环。

一是要牢牢把握投资方向。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回收资金,要确保主要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精准有效支持102项重大工程等,形成有效投资。

二是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回收资金用于的新建项目,要推动加快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

三是要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可按规定对新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赵辰昕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特困行业

有媒体提问:社保费缓缴政策出台后,企业很关注。这次扩大政策实施范围主要有哪些方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介绍,前期,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此次扩大缓缴范围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

二是在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来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到年底。

此外,人社部等四部门5月31日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再增加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

工信部:正式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 还将组织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推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为契机,全力提振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动态调整部级“白名单”企业范围,推动加快省级“白名单”企业区域互认,并强化上下游衔接服务。需要明确的是,“白名单”制度只是阶段性的应急之举,目标是全面实现复工达产。我们还将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短平快等方式,帮助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稳定生产、增产扩产。

二是以更大力度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把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好、宣贯好、落实好,形成政策叠加放大效应。特别是近期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策靠前发力、精准加力,6月底前要形成实效。前期我部已经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组织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专项行动,本周将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6月底前将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产融对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出台《统筹疫情防控和制造业企业生产工作指南》、启动实施消费品工业数字“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

三是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加快实施制造业“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基础电信企业适度超前部署5G基站、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力争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充分挖掘汽车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潜力,培育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加快5G、工业互联网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应用。5月31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正式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后续还将组织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大宗商品消费。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全力以赴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

商务部:加快取消对二手车交易不合理限制 盘活汽车市场存量

会上,有媒体提问: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提出放宽汽车限购、减征车辆购置税等措施,请问商务部在增加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3.07亿辆,超越美国居全球首位,汽车销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达到10%。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汽车消费增长承压,特别是4月份汽车供给和需求出现大幅下滑,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同比下降31.6%,拉低当月社零总额同比增速2.7个百分点。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对推动消费复苏回升、带动汽车全产业链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促进汽车消费的系列措施,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稳经济一揽子措施,通过政策加力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

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确保有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促进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重点是两方面:一是稳住增量,增加新车消费;二是盘活存量,扩大二手车流通。在新车消费方面,指导汽车流通企业用好阶段性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扩大新车销售规模。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在二手车流通方面,加快取消对二手车交易的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进一步取消限迁政策,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便利企业开展二手车业务,促进二手车商品化、规模化流通,盘活汽车市场存量。

近期,各地积极落实国家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的部署,部分汽车限购地区如上海、深圳等城市增加了号牌指标数量,吉林、重庆等地出台了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便利皮卡车进城等举措。我相信,随着各项相关措施落地见效,汽车消费将持续回稳复苏,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部:确保“十四五”时期完成新改建高速公路达到2.5万公里

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赵冲久表示,今年1—4月,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9100亿元,同比增长5.7%。

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中,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落实的交通项目均纳入各工程包予以优先推进。比如国家高速公路大通道联通工程,重点聚焦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优先打通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和省际衔接路段,推进京沪、京港澳、长深、沪昆、连霍等建设年代较早、车流量大、交通繁忙拥堵的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扩容改造,确保“十四五”时期完成新改建高速公路达到2.5万公里。

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安排,提出了16个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大、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作为“十四五”第一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推进。比如:川藏铁路及配套公路工程、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深中通道海中桥隧主体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港航设施工程、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鄂州)、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等等。

这些重大工程项目,聚焦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建设重点,将对服务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牵引带动作用,也将对当前促投资、稳增长、稳就业形成有力支撑。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

支持稳住经济大盘

财政部门明确八方面发力

5月30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努力确保二季度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

为稳住经济大盘,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有力有效的区间调控举措。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包括6方面33项措施。

“33项举措中,有24项直接涉及财政部门的职责,涵盖税收、专项债券、政府采购、支出政策、民生社保等。”刘昆说,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日召开的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从八方面作出部署: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雪中送炭帮企业渡难关;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

——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

——有效扩大投资和消费,释放内需潜力;

——坚持居安思危,确保粮食能源安全;

——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畅通经济循环;

——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围绕留抵退税政策,刘昆表示,研究将更多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00多亿元,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约1.64万亿元。此外,加快退税进度,加强库款资金保障,加强退税风险防范。

同时,他表示,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

围绕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刘昆说,截至5月27日,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8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36万亿元。要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在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在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刘昆表示,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546.8亿元已全部下达。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 据新华社

七方面21项举措力促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七方面21项举措。

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7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28亿、3.06亿千瓦,稳居世界第一。风电和太阳能年发电量达到978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首次突破10%,达到11.7%。

方案旨在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在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方面,方案明确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直供电等模式创新;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

此外,方案还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出4方面系统性安排。在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上,方案要求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并提出三项新举措。 据新华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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