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扬州一女子下班路上遭遇抢劫,身上仅有的五块钱被抢走,警方4个小时就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原来,事发当晚,刘某与妻子发生口角,为寻刺激证明自己,便尾随受害人并实施抢劫。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刘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荔枝新闻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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