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装修期间垃圾是自己清运的,而物业称没有物业见证,除非能提供相应的证据。由此导致业主家天然气迟迟无法接通。
2021年10月,王女士购买了西安市华清东路华清幸福里小区一套二手房,房屋面积130平方米,为一间未装修的毛坯房。王女士介绍,去年11月2日,她通过物业办理了装修施工许可证,约定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自行清运,工程期限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2月2日,“从11月开始开始施工,直到今年春节前,家里砸地的装修垃圾清运了四五次,每次都是我们自己找的车辆清运出去。”王女士说,近期,家中装修已经基本完成并经过物业验收,她前往物业申请开通燃气时,被物业告知需要补交垃圾清运费。
“物业称我们清运垃圾时没有通知他们,他们也没有任何记录,无法确定垃圾是我们自己清运的还是倒在了小区的垃圾堆放点里,因此一直不给我们开具天然气信息采集卡证明,导致家中迟迟无法通气。”王女士说,他们并不清楚清运垃圾时是否要告知物业,物业也没提前告知清楚,而且装修期间几次清运垃圾时的车辆都是正常驶入驶离小区无人阻拦。
王女士说,她觉得物业的处理方式不合理,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社区,经过社区协调,物业表示可以给她办理天然气采集卡证明,但需要签订一份承诺书,如果她后期无法提供当时为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出了小区的证明,物业要收取50元/平方米的垃圾清运费用。“我这里有一张当时清运垃圾时的照片,但物业负责人称要提供更多的证据,包括支付记录、清运车辆的车牌号信息等,由于时间比较早了,当时负责清运的工人联系方式已经找不见,费用当时也是现金结的,车牌号我们也没有记录。”王女士说,对于物业的怀疑,她也很无奈,“小区里也是有监控的,物业可以调取,为什么一定要我们来提供相关证据?”
6月1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王女士家中看到,房屋已整体装修完毕,由于天然气未开通,厨房中摆放着油烟机、燃气灶等设备还未开封安装。在一份发证日期显示为2021年11月2日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中,注明装修范围为“水电改造、装地暖、砸墙、砸地板、垃圾自运……”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西安城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清幸福里服务中心,物业值班人员表示,小区业主装修垃圾清运费为3元/平方米,涉及到砸墙、砸地板则为50元/平方米,因为其中涉及到清运成本。对于王女士反映的情况,物业人员称业主自行清运垃圾时是需要物业人员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的,但业主并未告知物业。具体情况需要由物业负责人进行回复。现场,由于物业负责人不在,物业人员留下了记者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复。
华商报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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