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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 陕西13家水泥企业及协会被罚4.51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2-07-09 09:55:03 编辑:方正 作者:陈思存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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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2019年5月22日A04版报道的陕西多家水泥企业两年内同时涨价13次涉嫌垄断一事有了最新进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长达三年的调查、取证、分析、听证等必要程序,近日,该局对尧柏特种水泥集团等13家企业及协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作出4.51亿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也是国家反垄断局成立之后,全国反垄断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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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多家水泥企业两年内同时涨价13次

2017年初,西安多家商砼(tóng,混凝土)企业向华商报反映陕西水泥企业联合涨价,导致建筑原材料价格飞涨。

西安一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10月起,陕西陆续有水泥企业开始涨价,几乎垄断陕西整个水泥市场的5家企业及其控制收购的水泥企业,捆绑在一起对市场价格进行控制。同时间点、同涨幅上调水泥价格,如不在涨价函上签字确认,将被停止水泥供应,继而引发了预拌混凝土其他原材料(如粉煤灰、矿粉等)的涨价。

对此,华商报记者展开持续调查。

2019年5月17日,陕西省水泥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陕西现有大型全能型水泥企业12家,年产能为9000万吨。产能过剩,其中关中地区产能过剩高达50%。

然而,与华商报记者拿到的资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时间一致、涨幅一致、步调一致,就像是“商量”好了一样,,从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陕西多家水泥企业同时涨价达13次。

华商报当年报道版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曾点名告诫

2019年4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关于召开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的通知》,针对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召开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点名要求大型水泥企业到场参会,会后要求各省水泥协会进行自查。

2019年5月23日,华商报记者将相关材料及线索正式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该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调查核实此事,2019年7月,该局对陕西省水泥协会及涉案水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

最新进展

13家水泥企业及协会被行政罚款4.51亿

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5月,接到举报后该局经初步核实之后,当年7月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及涉案水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

期间,办案人员依法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询问调查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水泥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多次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

经查,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涉案水泥企业在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的行业会议、聚会、微信聊天等活动中,多次商议水泥产品的销售价格并达成一致,随后在统一时间实施了相同或相近幅度的涨价行为。

调查表明,上述违法行为排除、限制了陕西省关中地区水泥市场的竞争,破坏建材行业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陕西省水泥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近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和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三家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约4.51亿元。

同时,该局向当事人发出《行政指导书》,从“认真学习反垄断监管政策、全面规范自身竞争行为、完善内部竞争合规制度、维护行业良好竞争秩序”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行政指导意见,为当事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并要求其严格对照《反垄断法》进行全面整改,实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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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金额最大的一笔为1.72亿

华商报记者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尧柏特种水泥集团等13家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为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金1.72亿元,陕西省水泥协会也被处罚50万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该起案件处罚的金额分别为:

1.对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5,743,326,033.99元3%的罚款,共计172,299,781.02元(大写:壹亿柒仟贰佰贰拾玖万玖仟柒佰捌拾壹元零贰分)

2.对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497,862,145.48元3%的罚款,共计14,935,864.36元(大写:壹仟肆佰玖拾叁万伍千捌佰陆拾肆元叁角陆分)。

3.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1,087,731,052.73元3%的罚款,共计32,631,931.58元(大写:叁仟贰佰陆拾叁万壹仟玖佰叁拾壹元伍角捌分)。

4.对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1,222,063,933.54元3%的罚款,共计36,661,918.01元(大写:叁仟陆佰陆拾陆万壹仟玖佰壹拾捌元零壹分)。

5.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1,036,559,687.17元3%的罚款,共计31,096,790.62元(大写:叁仟壹佰零玖万陆仟柒佰玖拾元陆角贰分)。

6.对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993,294,712.78元3%的罚款,共计29,798,841.38元(大写:贰仟玖佰柒拾玖万捌仟捌佰肆拾壹元叁角捌分)。

7.对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1,037,399,897.38元3%的罚款,共计31,121,996.92元(大写:叁仟壹佰壹拾贰万壹仟玖佰玖拾陆元玖角贰分)。

8.对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581,442,258.29元3%的罚款,共计17,443,267.75元(大写:壹仟柒佰肆拾肆万叁仟贰佰陆拾柒元柒角伍分)。

9.对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416,177,476.46元3%的罚款,共计12,485,324.29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肆元贰角玖分)。

10.对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496,416,399.56元3%的罚款,共计14,892,491.99元(大写:壹仟肆佰捌拾玖万贰仟肆佰玖拾壹元玖角玖分)。

11.对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533,482,249.06元3%的罚款,共计16,004,467.47元(大写:壹仟陆佰万肆千肆百陆拾柒元肆角柒分)。

12.对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453,122,751.34元3%的罚款,共计13,593,682.54元(大写:壹仟叁佰伍拾玖万叁仟陆佰捌拾贰元伍角肆分)。

13.对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处2018年度销售额1,405,441,156.38元2%的罚款,共计28,108,823.13元(大写:贰仟捌佰壹拾万捌仟捌佰贰拾叁元壹角叁分)。

14.对陕西省水泥协会被处罚款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华商报记者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后获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及协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4.51亿元的行政处罚,也是国家反垄断局成立之后,全国反垄断案件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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