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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女子求职司机 却买了辆车还背上了贷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2-07-25 20:04:07 编辑:方正 作者:卿荣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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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奈之下,她把才买了20多天的面包租了出去。

  西安市民戴女士今年41岁,家里条件不好,就考取了驾照,想找一份相关工作贴补家用。6月25日前后,她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随后,陕西神龟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让面试,并一直微信联系让去,6月29日上午,她去了后,提出是想找行政司机的工作,不装不卸,对方说没有,只有拉货的司机,并且分为两种,一种是专职司机,底薪加提成,工资5000元左右,一种是合作司机,这个不装车、不卸车,但需要买车,一月收入上万元。

  戴女士说,考虑她是个女的,力气不行,所以要求一直是不装卸,对方就鼓动她成为合作司机,贷款买车,每天保底400元工资,贷款月供3000多元,每月还了车贷,还能赚几千元,“我开始很犹豫,对方就不断地给我洗脑,说我这年龄,出去不好找工作,主要是这个工作轻松,每天上班是早8时到下午4时30分左右,跑两趟就行,还对收入有承诺,拉货赚不来400元,他们会托底,还说让银行的人过来,看看我的征信,征信好了就给办,不通过就不办,然后刷了我50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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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女士回忆,说是银行的人,其实是贷款公司的,见面后,很快就说征信没问题,可以办,然后各种介绍,她就同意了,又刷了3000元,两次共8000元钱,算是车辆的首付款。后签订了合同,贷款3年,每月还款3868元,没过几天,就在三桥提了车,是一辆面包车。”

  车提了,公司就介绍工作给她,戴女士说,去了后,说是一个电商平台的仓库,将货物运到各小区或街边的商店,货物都是重物,一车就几十箱饮料、面粉等,女的根本就干不了,询问得知,一趟也就100多元钱。觉得自己干不了这活,就联系公司,质疑和承诺的不一样。对方安慰让别急,给安排其他的,然后就让她申请其他货运打车平台,她了解到,那个平台还是需要装卸货物,就表示干不了,这时,对方建议把车租出去。可以减少损失。

  “我的车在路边停了好几天,没有收入,还要交月供,无奈之下,我接受了他们的建议,把车租了出去,其实是以租代售,每月租金2500元,三年后,车过户给人家。”7月25日上午,戴女士说,她算了一笔账,她购车的月供是3800多元,车出租出去,每月只收2500元,剩下的1300多元要让她承担,三年后,车还成别人的了,就是说,在这里找工作,钱没赚上,三年要损失5万多元。

  觉得自己被骗了,戴女士去找公司,公司称,有合同,可去起诉。

  7月25日,华商报记者看到双方签订的新能源同城配送项目协议,协议第九条是保障收入的约定,内容为,合同期内,甲方可保证每月不少于26天的货源调配,面包车每天流水大约在400-500元左右。

  “所有都是套路,先给我画饼,说工作轻松,然后又诱导我买车,一步步让我上了道。”提起这事情,戴女士非常懊恼,她说现在都不敢给家里人说这事。

  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说,戴女士的生活压力大,当时选的是合作司机,贷款买车等都是经过她同意的,也给她找工作了,有很多种,包括社区团购送菜等,开始每天赚200多元,熟练了每天400元到600元都没问题,是她自己挑拣。后来租车也是她提出来的,公司给介绍的熟人,让她自己联系,她把车租出去,肯定有损失,这损失,公司不会承担,如果有异议,可通过法院起诉。

  戴女士现场拨打110报警,很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的民警回过来电话,询问买车是否自愿?有没有合同?随后答复说,有合同,有承诺,对方介绍工作了,但如果没有按照承诺来,每天没有挣到400元钱,就是违反合同条约,属于民事纠纷或者合同欺诈,建议戴女士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

  目前,戴女士正在准备起诉的材料。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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