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6人获刑!碑林法院宣判《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以来首起恶势力团伙案件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2-09-14 19:24:05

  9月14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某军等六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恶势力团伙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暨本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第一起涉黑恶案件。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军为牟取私利,肆意认定在其经营的某公司办理车辆贷款担保业务的被害车主违约,并纠集被告人卢某,被告人卢某又招募被告人张某锋、闫某、张某群、党某等人,对不特定车主的车辆进行非法扣押,向被害车主勒索钱款,同时强迫被害车主提前清偿贷款,从而非法占有被害车主交付的财物。上述六名被告人长期纠集,人员相对固定,采用胁迫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27宗,犯罪数额近230万元;实施强迫交易犯罪20宗,犯罪数额130余万元,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于某军为纠集者,被告人卢某、张某锋、闫某、张某群、党某为团伙成员,在案涉区域及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侵害公民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及营商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势力团伙。

  经评议,合议庭以被告人于某军、卢某、张某锋、闫某、张某群、党某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有期徒刑四年又三个月的刑期,并处13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王雨辰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手法都是一样的!西安又有一家电竞酒店被盗 下一篇:西安女子买商铺结果按揭办理不成功 开发商应该退100万首付却一直说走流程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