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宝鸡市渭滨区发布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接触者的公告,内容如下:
渭滨区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10月4日晚20时许,宝鸡服务区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部分活动轨迹涉及我区,现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4日19:50分,该阳性人员驾车由乌鲁木齐方向进入连霍高速宝鸡服务区,19:53分在宝鸡服务区采集核酸,然后去服务区洗手间,之后返回服务区大厅给手机充电(逗留约10分钟左右),20:10分到服务区“眉县乐途源餐厅”就餐。20:30分许,驾车离开宝鸡服务区。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1.请曾于10月4日,同一时段在上述地点与阳性患者有过同空间接触的人,立即向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进行报备,并尽快佩戴口罩步行或单独驾车前往就近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和居家监测,并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如瞒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聚集、少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3.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
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17-3128480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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