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是万能的,能掣肘的只有业主和居民。围墙拆除,小区内道路公共化,物业的手再长也伸不到外来人和车的身上。何况从21日“小区拆除围墙”意见引来热议后,已有不少声音在预测物业很有可能因为这一发展而遭遇行业最大颠覆,以后有没有物业或是否还具有现在的权利都是两说。 所以,小区内公共道路的清洁和养护要靠市政工程。 路是公共的,日常的保洁维护,定期的翻修和拓宽和延伸,物业是否也完全可以手叉腰理直气壮地说“这不归我们管”?物业费是否因此适当减少我们不讨论,以上关于这部分“公共道路”的保养和维护显然应该归市政工程所有。 如能实现,以后出了楼道,可能会和长鸣着变调音乐的洒水车迎面相遇,物业可以为小区绿化的保养再省一笔钱了,这种便宜想不占都不行。

除了公共道路的养护,小区内绿化区域的外来损毁该谁来负责?
所以,小区内公共道路上的停车位管理要靠交警来管理。 拆除围墙,小区内路面停车位到底归谁可能也值得探讨。 路都是公共的,停车位显然也应纳入统一的公共停车位范畴内,至此,物业对小区内的道路停车位可能也伸不上手。问题也接踵而来: 1.小区业主是否有就近停车的优待权? 2.小区物业能否要求非小区内人员禁止将车辆停在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上? 3.如果一个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在本来就不能满足本小区停车的情况下,又大量被外来车辆占据,作为本小区的业主该找谁,通过什么途径和手段维护权益? 4.或者说,这份权益是否还存在? 显然,这么艰难的课题只能靠交警。

没有围墙,保安还拦得住外来人员和车辆吗?
所以,小区内公共道路上的占道经营要靠城管来解决。 拆除围墙,显然不只是道路公共化这么一点。 不能拒绝外来车辆通行,能拒绝外来人员出入么? 三轮车、自行车或者手推车,只要是在公共道路上,显然也不归物业管。小摊小贩借由此进入小区内,进行占道经营或无证设摊时,是否也应由城管来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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