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人,也许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爱枪的情结,从小我就对枪有一种特别的喜爱。
父亲曾经是一个军人,家里有许多戎装照片,照片里的枪是我的最爱。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就爱看那些照片。欣赏父亲年轻时的飒爽英姿,更多留恋的是那顶钢枪。
幼年的生活不富裕,六七岁时有了一把小手枪。还是我在地上撒泼打滚才换取母亲的同情得到的。那一把枪我很珍惜,四年级时它还光亮如新,时常别在我的腰里。不幸一次在课堂上玩耍时叫老师收了去,就再也没有见它。
父亲有一杆双管猎枪,深蓝的枪身,枣红的枪托。我爱看父亲摆弄他的猎枪,先擦枪,再装子弹。压底火,装火药,装纸垫,放铁砂,压毡垫,又洋蜡密封。当父亲忙活完这一切,把子弹袋背在身上出发的时候是我最兴奋的时候。我知道后天或许明天我就有好吃的了,那时我还不会大碗的喝酒,但大口吃肉是肯定的了。
野兔肉吃的最多,幼年记忆中吃兔肉的次数远比大肉多。吃过大雁的肉,吃过黄羊的肉。还吃过狐狸的肉,狐狸的肉不好吃,但那狐狸皮的柔软叫人难忘怀。吃着肉便感到父亲的伟大,枪的神奇。也就深深的喜欢上了枪,梦想自己有一天长大了也能手握钢枪,因为有了枪就有肉吃,可以不怕野兽邪恶,打尽天下的不平。

但父亲从来是不让我动他的枪,也许那时我还小吧,我只有默默的去喜欢,希望我早日长大。当我把钢枪拿在手里细细把玩的时候,十八岁的我已经是塞外边城的一个小战士了。告别了父母告别了繁华的都市,来到了燕山深处的军营,那里的艰苦程度超出了我们这些城市兵的想像。但内心是兴奋的,因为可以手握心爱的钢枪了。我对于枪有一种迷恋,就如恋人一般。我想我会成为一名职业军人的,钢枪会伴我一生。
新兵训练结束,我从条件相对舒适的师部要求去了步兵团。当兵的目的是冲钢枪而来,步兵团里才可以圆我对枪的梦想。一年后,如愿以偿成了一名军械员,那段日子也许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日子。擦枪时防护油味使人陶醉,校枪子弹的硝烟是那么的亲切。五六式冲锋枪是我们步兵的主要武器,我对它的每一个部件比我的身体还熟悉。任何感情和爱都是有回报的,第二年全军专业兵大比武,我以军械员专业第二的成绩把一枚三等军功章挂在了胸前。
这是钢枪对我最好的回报。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兵。但绝大多数的士兵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将军的,我也没有成为一个职业军人,四年后我脱下军装,远离了心爱的钢枪,只有在梦里,才能紧抱我喜爱的钢枪了。

父亲年纪大了,没有了当年的英姿,打猎也跑不动了。我也可以玩那只双桶猎枪了,打过兔子也打过斑鸠。但当我打猎的时间,狐狸,黄羊,大雁已经不常见了,我也就没有打过什么可以值得炫耀的东西了。再后来,私人不可以有枪了,所有的猎枪集体封存,父亲的猎枪也就交到公安处去了。我和父亲仔细的为猎枪打好了枪油,穿上了枪衣,一路去交枪默默无语。我想父亲和我一样,为今生没有成为一个职业军人而惋惜,这只枪也是他对军旅生涯的一种留恋。今生也许再不能手握刚枪了,纵然是一只猎枪。没有了枪就没有肉吃了,更不敢说不怕野兽邪恶,打尽天下的不平了。
十多年过去了,退伍,上班,下岗,作一点糊口的小买卖,只是再也没有摸过枪。每当走过部队的大院,看见有手持钢枪的卫兵在站岗,我就会想起我曾经手握钢枪的岁月。
下午路过玩具店,看见了一只玩具枪,不由的想得到它。就借儿子的名义买下了,虽然儿子还很小很小,不会玩枪。只有我心里明白,这是在圆我自己心中的一个梦。到了家门口天已经黑了,我拉了拉玩具枪的背带,很标准的肩枪姿势背了起来,“立正,齐步走”仿佛又穿上了军装,背起了心爱的钢枪。
今夜,我想我会做梦,梦里有那心爱的钢枪。
文/家住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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