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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首保发现“车主”是别人 怀疑买到二手车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赵国强 2015-07-05 07:11:07
[摘要]4S店给他出具的一份维修服务委托书却显示,购车日期为2014年10月19日,客户名称是“刘兴”,赵先生只是送修人。

  华商报讯(记者 赵国强)1月27日,赵先生在陕西四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陕西四方4S店)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6月28日,赵先生到4S店做首次保养,同时对车辆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而4S店开出的维修委托书显示,该车的购车日期竟是去年10月19日,而且车主叫“刘兴”,这让赵先生很吃惊。他怀疑4S店将二手车当新车卖给了他。

  车主:我买的车,车主咋是别人

  “我买的新车,车主咋是别人?本是2015年1月27日买的,购车日期咋成了2014年10月19日?”昨日上午,赵先生说,1月27日他在陕西四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全新桑塔纳1.6L AT风尚版轿车,提车时,他就发现挂倒挡时声音异常,同时车身出现抖动,因他是第一次开自动挡轿车,所以没在意。5月时,和一位修车的朋友聊天,才知是变速箱阀体存在问题。

  赵先生说,因为并不影响驾驶,他便想等首次保养时再到4S店维修。6月28日,他将车开到4S店保养并提出维修要求,4S店工作人员不承认有异常。刚好赵先生的一个朋友也买了同款车,他便开着朋友的车试了试,发现朋友的车挂倒挡时并无异常声响,且车身也无抖动。次日,他再次来到4S店,工作人员经检查核实,承认是变速箱阀体有问题。

  然而,4S店给他出具的一份维修服务委托书却显示,购车日期为2014年10月19日,客户名称是“刘兴”,赵先生只是送修人。赵先生找4S店理论,对方解释,他们为了冲销量,所以虚构了这辆车的销售信息,实际上这辆车没有销售,一直存放在4S店,是一辆新车。同时答应送给赵先生两次免费汽车保养作为补偿。

  4S店:为完成任务虚构销售信息

  昨日下午,4S店销售总监刘斌说,为冲销量完成月销售任务,他们在4S店内部系统中虚构了这辆车已销售的信息。这是为了给汽车厂家看,只有完成了销售任务,才能享受厂家的优惠政策。

  为证实这个说法,刘斌打开内部销售系统让赵先生查看,其中一辆朗逸轿车的销售信息,显示客户名称为“刘斌”。刘斌说,这个“刘斌”就是他本人,这辆车并未销售,而且内部系统并不登记身份证号,全国重名的人很多,厂家并不会核查该信息。

  对于刘斌的解释,赵先生却心存疑虑。他猜测4S店有可能将这辆车出售给了“刘兴”,“刘兴”交了钱将车提走,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时,就发现车有问题,要求更换,4S店为“刘兴”又换了一辆新车,而将这辆车又卖给了他。

  律师:若4S店将售出车辆当新车销售就涉嫌欺诈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律师团律师张佩雯表示,如果确如4S店方所言,那么销售时就应该将实际情况明确告知消费者。如不告知消费者,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该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如果情况是消费者分析的那样,4S店之前曾将该车出售给他人,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时,就发现车有问题,4S店为其更换了一辆新车,而将这辆车又卖给了赵先生,那么,4S店的行为则涉嫌欺诈消费者,应给予消费者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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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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