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里友在二三里身边频道反应,在汉台区卡斯蒂亚附近一家蛋糕店买的糕点,打开之后竟然发现里面夹着一只苍蝇,让人感觉很恶心。
由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让这位里友也懵了圈,该怎么办?于是在二三里上发起求助。
随后,华商报-二三里将该情况反应给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情况进行了解后,将具体事项划分给七里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
1月19日,七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回复,在对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后,店家已对当事人做出了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终该蛋糕店向当事人支付了十倍的赔偿金。
当时里友共消费40.5元,出现苍蝇的糕点总价值18元,店家做出十倍赔付,向该名里友赔付180元整。
七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在向当事人赔付之后,还需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涉事的蛋糕店进行深入的检查和处罚,目前该事件已立案调查,待结果出来后会向华商报-二三里回复。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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