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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7岁孩子误购2047元洁面乳 申请退货被兴盛优选平台拒绝

宝鸡新闻 二三里资讯 作者:李琳 2021-07-12 06:39:00
[摘要]他申请退货退款却遭到了平台客服的拒绝,孩子如果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网购,能不能退款?

  7月11日,宝鸡市民刘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自己家7岁的孩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兴盛优选APP上购买了23瓶洁面乳,共计2047元。他申请退货退款却遭到了平台客服的拒绝,孩子如果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网购,能不能退款?

  市民反映:7岁孩子玩手机时网购23瓶洁面乳

  刘先生告诉记者,6月12日他突然发现自己手机上的余额变少了,账单显示他在兴盛优选购买了23瓶洁面乳和2瓶粉底液。“我当时就懵了,我又没有购物怎么会突然多出两笔订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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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他想到,会不会是自己7岁的孩子前一天玩手机的时候误点的,询问后,孩子真的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兴盛优选APP点开过购物并输入了支付密码。

  “孩子是在玩手机的时候乱点了几下。”刘先生想到,自己以前让孩子买东西时用手机支付过,也告诉过孩子支付密码,估计就是孩子的误操作,导致误购了23瓶洁面乳和2瓶粉底液。

  当天发现后刘先生就联系客服并对商品进行了退货处理,其中价值900元的2瓶粉底液已成功退货退款,但是价值2047元的23瓶洁面乳却被拒绝退货。

  “23瓶洁面乳6月12日就到提货点了,我去和提货点工作人员沟通过退货,工作人员告知无质量问题是不退的。”刘先生说,同样是退货为什么900元的粉底液就能退,2047元的23瓶洁面乳却被拒绝退货,我都没有打开过货物也没有签收,现在货已经在取货点放了1个月了。

  刘先生认为不论是不是孩子误点的,但是身为消费者本就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客服不应该拒绝他的退货申请。

  平台客服: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兴盛优选的提货点,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先生确实说过这件货的退货问题,但是提货点并不能给客户办理退货,只能给平台客服反映问题,我们当时给刘先生建议他自己联系客服处理,但目前这件货还在提货点。

  随后记者拨打了兴盛优选的售后客服电话,客服回复称:“货是6月12日到的,但是提货点给我们售后反映的时间是14日,如果刘先生当时发现是孩子误购的,应该尽快联系售后。刘先生也曾联系过客服但反映的是怀疑货物是三无产品,我们不能确定货物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而且刘先生购买的件数也比较多,消耗了人力物力,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我们是不能退的。后面我们会安排售后人员和刘先生继续对接处理办法的。”

  律师: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孩子如果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网购,能不能退款?记者咨询了律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涉案宝鸡市民刘先生孩子7岁,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甄别和辨识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规定,该7岁孩子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所以其擅自实施网购并订立买卖合同之行为自然也是无效的。

  赵良善表示,既然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之规定,刘先生有权以其孩子订立合同无效为由主张返还其所付价款,并且如数退还商家已发货。但是同时,刘先生本身对于孩子实施的不当民事行为未能及时发现,亦未能妥善保管自身密码,对于孩子实施民事行为存在过错,所以也承担与之过错相对应的责任。

  赵良善称,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除法律规定的特定除外情形外,属于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如果在到货后7天内,无论合同有效与否,消费者均是有权利要求退的。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二三里资讯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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