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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美食城关门停业老板失联 10余商户讨要押金

宝鸡新闻 二三里资讯 2021-07-13 08:30:00
[摘要]档口租赁费用按照营业额的20%收取,水电费由档口自行购买。

  7月12日,宝鸡市民刘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自己所在的小吃城因餐饮公司经营不善停业后,老板迟迟联系不上,10余商户涉及近三十万元的押金要不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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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是金台区光明小区光明美食城的一名商户,2020年5月28日,她与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光明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并缴纳了2万元合同保证金,档口租赁费用按照营业额的20%收取,水电费由档口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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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26日美食城开业的,但是期间不停有装修工人来要钱十分影响生意,2020年底因为欠物业的房租,我们每次去买电,物业都只卖100元到200元的电,直到今年的5月因为餐饮公司欠物业的房钱一直没有交,美食城就停业了。”刘女士说,美食城停业后她曾找公司老板要过合同保证金,公司老板给她就打了个欠条后就失联了。“现在我们近10名商户,大约3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都没到拿到手,心里十分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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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闵先生,但闵先生表示,自己虽然是这家公司的法人,但只是挂名的,公司里的事情他都不清楚。

  随后,记者通过刘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公司夏老板,当电话拨通后一位杨姓先生声称自己是夏老板的朋友,询问了记者来意后,杨先生说:“这件事我大概知道,他现在不在本地,我前一阵和他联系过,好像说最近在筹钱,应该是赶8月底就能给商户把钱还了,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

  针对刘女士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律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商户与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了商户保证金,双方成立了租赁合同关系。目前如因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停业,致使与商户的租赁合同解除,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则有义务退还合同保证金。如果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迟迟不退还,商户可依法诉诸法院,由法院裁判退还、及赔偿损失。

  赵良善说,如果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初并不是以经营为目的,而是以非法占有商户保证金为目的,以招商为幌子,获取商户的保证金后,人走楼空,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则涉嫌诈骗,可追究公司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赵良善建议,宝鸡聚辉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应积极面对此问题,妥善解决与商户的纠纷,否则,将得不偿失,会受到法律制裁。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 赵欣



来源:二三里资讯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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