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替父亲还钱,请你们把他从失信名单中撤下来吧!”7月18日,被执行人安某某的儿子不愿让老父亲落下“老赖”的名声,主动到绥德法院执行局,代替父亲履行了赔偿款6352元,缴纳了执行费50元。
2021年4月,因大风天气,绥德县某家属楼18名住户楼顶的彩钢、太阳能被刮落在原告闫某、李某的车辆顶部,致二人车辆受到不同损伤,后二原告将该家属楼18名住户诉至绥德法院,绥德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由18名住户各赔偿6187元,承担案款受理费165元。后10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榆林中院。榆林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17名住户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唯独被告安某某迟迟不予履行。2022年7月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审查案件时获悉,被执行人安某某年近80岁,线上查控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女儿电话沟通介绍案情后,其女儿表示自己父亲年龄大了,不应该由自己父亲来赔偿,自己是出嫁的女儿,管不了这事。法官向其索要其兄弟的联系方式,被执行人女儿拒不提供。之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打探,与被执行人长子取得联系,其子表示自己在外地,过两天回来履行,可法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也未前来处理。
面对年迈且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工作的儿女,多次用传统的执行方法均无法触动被执行人家属履行义务。为扭转执行困局,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第一时间通过绥德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公开发布。
一时间,街坊邻居看到“老汉”安某某因为6000多元被法院“曝光”后,向其儿子打电话问及此事,被执行人儿子这才如坐针毡,想到老父亲一辈子正直,不忍心看到老父亲在安享晚年之际,因6000多元未履行而留下污点。于是,被执行人儿子紧忙来到绥德法院执行局,将6352元赔偿款及执行费交到了承办法官手中,替父亲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绥德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将被执行人从失信名单库中删除。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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