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对茉上茶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茉上茶田”)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公告称,茉上茶田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没有直营店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共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6313579.18元,罚款410000元。
2024年9月15日,澎湃新闻以《加盟商称“茉上茶田”傍大款诱导加盟,律师称重则可追刑责》为题,报道了“茉上茶田”打着知名奶茶品牌旗号引流,诱导加盟收取加盟费,随后不履行合约导致加盟店亏损停业等问题。
今年3月,“茉上茶田”关联公司“东方陌上茶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陌上茶田”),同样因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受到行政处罚。工商信息显示,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为薛某东,目前已被“限高”。
被指傍大牌诱导加盟,加盟商状告“茉上茶田”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4月,内蒙古的张先生接到“茉上茶田”招商电话称,该品牌是蜜雪冰城与霸王茶姬共同研发的新品牌,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在对方的一系列说辞诱导下,张先生交纳了17.3万元,签署服务合同,成为了“茉上茶田”区域合伙人。
但在张先生的茉上茶田奶茶店正式营业后,品牌对接服务团队相继联系不上,公司也不履行合约中约定的服务和指导,并拒绝回答张先生的咨询。一个月后,张先生的奶茶店因持续亏损而停业。
事后,张先生发现不少加盟商出现了和自己一样的经营问题,于是组建了维权群,要求“茉上茶田”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维权过程中,张先生还发现,“茉上茶田”与蜜雪冰城和霸王茶姬没有任何联系。
对此,澎湃新闻曾多次联系“茉上茶田”,但品牌方始终拒绝回应。蜜雪冰城招商经理则表示,蜜雪冰城与“茉上茶田”毫无关系。
澎湃新闻注意到,“茉上茶田”在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前就已在全国开展招商加盟,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相关规定,即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今年3月,同样因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茉上茶田”关联公司“陌上茶田”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22641.38元,罚款410000元的行政处罚。加盟商张先生表示,“茉上茶田”从始至终未给出任何回应,加盟商也曾尝试报警,但警方认为该纠纷不属于合同诈骗,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加盟商起诉“茉上茶田”。
2025年2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已受理当事人为“茉上茶田”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并依法向“茉上茶田”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据悉,该案已在2025年4月8日开庭审理。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就在加盟商状告“茉上茶田”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开庭后不久,2025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公告,对“茉上茶田”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称,因当事人“茉上茶田”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没有直营店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共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6313579.18元,罚款410000元。
4月23日,澎湃新闻再次尝试联系“茉上茶田”,但其电话仍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茉上茶田”是一家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微型企业,成立于2023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薛某东,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甲8号综合馆四层D8120-1,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食品销售等。
工商信息显示,3月6日,“茉上茶田”法定代表人薛某东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4月4日,“茉上茶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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