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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遭遇各种套路 大学毕业生如何避坑?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5-07-07 06: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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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又一届大学生毕业走出校园,走向社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更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多个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然而,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渠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在大学毕业生的求职路上设下各类圈套。本期《法治周刊》推出促就业专题,提醒高校毕业生绕开就业路上的各种“坑”。

  想找工作,却被招聘公司套路,背上一身债;想通过所谓付费“内推”获得好的实习机会,进而留到好的公司工作,结果未被录用也无法要回高额费用……大学生在求职路上,不仅需要修炼好个人能力,还需警惕各种“圈套”。

  想当网红

  反被MCN公司“割韭菜”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蓬勃发展,一些大学生素人在刚迈入社会时,怀揣着“明星梦”和“网红梦”,试图跻身到网红主播的行列当中。

  不过,当学生们怀着梦想试图踏入网红圈时,有时等待他们的却是隐藏在直播兼职背后的“天价”陷阱。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曾有过相关判例。

  2023年10月中旬,某传媒公司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联系杨某,告知其公司主做美妆宣传,要签约孵化大学生素人网红。

  在杨某称其刚上大学完全不了解这一行后,某传媒公司多次表示不需要交付任何费用、不需要进行直播,由公司投入孵化新人,公司对视频拍摄、后期剪辑以及账号运营策划全权负责,“喜欢就继续做,不喜欢就把账号归还公司”,并称“就剩三个名额了,下个月就直接启动了”。

  2023年10月底,双方签署了《平台公司合作协议》,并建立了“一对一运营服务群”,某传媒公司仅发送部分文档文件作为对杨某的培训,在两次拍摄以及投送抖音“DOU+”服务后,均将费用过万的转账单据发送至群聊中要求杨某予以确认。

  而杨某在过程中发现没有进行任何“服装选款搭配、美妆、视频拍摄、供应链等多方面”的培训,某传媒公司对于聊天中承诺的“艺人生活管理、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作品创作及制作、出访和社交活动”等服务也均没有履行,相关拍摄均选择室外免费场地、兼职摄影师,拍摄过程不专业。某传媒公司在2023年12月开始要求杨某进行直播,杨某遂拒绝直播并提出解约。

  2023年12月,某传媒公司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多次拍摄费用及律师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平台公司合作协议》,从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看,在合同签订之后,某传媒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杨某进行相关“服装选款搭配、美妆、视频拍摄、供应链等多方面”的培训,其仅在微信群中发送几份PDF文档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其尽到了培训、孵化的相应合同义务。

  对于其支出的相关费用,一方面其支出的拍摄费用和购买账号(粉丝数143)的费用,并不符合市场一般价格情况,且收款主体方身份不明,而某传媒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传媒公司,与长期合作的摄影团队、账号中介团队没有签署合同,明显不符合公司的正常交易习惯。对于购买抖音“DOU+”服务的费用,无法证明其实际支出了该费用以及用于被告的抖音账号引流。因此,驳回某传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负责审理此案的大兴区法院法官魏若男告诉记者,上述案件中,某传媒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公司旗下存在正常孵化、账号正常进行运营的主播,并与多名大学生短期内进行签约后诉至法院。

  “很明显,该公司是给签约风险意识淡薄、受利益甚至成名诱惑的大学生设下圈套,并将其视作‘割韭菜’的工具。”魏若男表示,大学生决定要与MCN公司进行签约前,应当对MCN公司进行详细透彻地了解,对其业务范围、经营状态以及旗下其他主播的状态进行询问与查询;签署协议时也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注意赏罚条款及违约金条款,有疑问应及时询问,发现合同漏洞应追问,注意保留证据。

  招聘变“培训”

  工作无果反而背债

  培训贷是招聘骗局中的惯用工具。

  山西财经大学的毕业生刘岩向记者反映,他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一条平面设计师的招聘信息,对工作经验没有要求。

  在应聘前刘岩被告知,公司提供一个月的培训,培训完公司包找到月薪过万的工作,但是实训时没有工资,找到工作的前提就是要从他将来的工资中抽点,前5个月公司从工资中抽三成提成,也就是要15000元,这15000元需要在培训时支付。

  对此,刘岩表示自己是大学生,还拿不出这么多钱,公司称培训费可办分期贷款,届时用部分工资还贷。

  于是,在试听两天课程结束后,刘岩签下了贷款合同。但培训课程结束后,公司工作人员只是在班级群里发送招聘信息,具体岗位仍需自己去应聘。最终,刘岩不仅工作没着落,还欠了债。

  刘岩告诉记者,自己面试的是平面设计师岗位,由于没有美术基础,所以最初他也将培训视作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试听课时,老师会非常耐心地手把手教授一些简单的操作,让我们用软件做一些简单的设计,但正式培训时,这些老师教的内容都是从网上找的,问老师问题也没有人解答。”刘岩说。

  刘岩后来发现,和自己有相同经历的人不在少数,他经人介绍加入一个“招转培”相关维权群中,这个群里聚集了上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受害者。

  “遭遇骗局的大部分是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学生,主要集中在新媒体运营、短视频直播、IT、美妆美发、健身、烘焙等行业。”刘岩说。

  记者梳理相关信息发现,此类求职诈骗并非个例。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惩治求职诈骗犯罪情况,总结了求职类诈骗高发的四种类型,其中就包括虚构招聘“精心做局”骗取相关费用,并提示广大群众特别是求职人员需高度警惕并增强防范意识、识别能力。据了解,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求职诈骗犯罪4708人。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培训贷”陷阱持续存在,暴露出监督管理还有漏洞。他建议打造多部门协同执法的监管机制,对开展“培训贷”的机构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净化网络招聘市场环境。

  付费“内推”

  可能不是捷径而是陷阱

  “内推”在就业市场上并非新现象,是指在职员工推荐熟悉的人进入自己的公司工作。内推一般不涉及任何费用,并且推荐人通常是基于对候选人的了解与信任,而非金钱关系进行推荐。

  当下,有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推荐求职者进入知名企业、国企央企并优先录取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有的求职者因本身符合相关岗位要求而被录用,这类机构就归功于己;如果求职者没被录用,这类机构就会以种种理由搪塞,拒绝退还求职者的相关费用。

  毕业于华北理工大学的刘梦就遭遇过“内推”陷阱。

  “我们学校不是名校,通过学校渠道获得的实习机会基本是一些不知名的小企业,没什么含金量,这类实习对找好的工作也没有帮助。”刘梦说,因为好多好的企业的正式岗位都是优先留给实习生的,为了能在大公司留下来,好的实习一般就是好就业的前提。

  基于此,刘梦开始在各大社交平台寻找机会,结果在某社交平台看到一则中介机构发布的“大厂实习内推”信息。

  沟通中,该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称,不仅能够提供“内推”的机会,还在留学申请以及如何完备求职简历方面都能提供帮助,“只要交了相关费用之后,我们会确保您的面试通过,并负责联系公司内的带教导师指导面试以及准备今后的工作内容。”该中介机构说。

  此外,该机构表示,不仅提供付费实习的岗位,同时也能提供参与科研的机会和让教授写推荐信等服务,价格根据不同需求在3万元至30万元不等。

  为了能获得心仪的岗位,通过内推找到好的实习机会进而将实习机会变成工作机会,刘梦交了4万元,按照购买的“名师一对一包过课程”中的要求和步骤,刘梦进行了简历投递和面试准备,但最终没有如愿获得职位。当刘梦联系中介机构要求退款时,机构以“没有收到offer属于自身原因,与机构无关”为由,拒绝退款。目前,刘梦多方寻求维权,但并没有结果。

  求职遭遇“剧本杀”

  400余名大学毕业生被骗

  稳定体面、待遇优厚的“铁饭碗”,花钱就能搞定——面对这样诱人的说辞,你会不会心动?当心是陷阱!

  2023年2月,张涛收到朋友发来的招聘信息:国企岗位、朝九晚五、薪资优厚。他报名后很快收到回复,称有“内部人士”代办入职,成为国企正式员工,但需20万元“运作费”。急于求职的他决定搏一把,东拼西凑,将“办理经费”分两次转至指定银行卡。

  起初,张涛心里也犯嘀咕:如此神通广大,会不会是诈骗?没想到,对方上门签订服务协议,承诺3个月内入职。其间,他陆续参加“主办方”组织的笔试、面试,甚至还有体检。“考试场地布置得有模有样,现场还拉起招考横幅,一切都跟真的似的。”张涛回忆。

  不过,等了半年,张涛依然没能上班。焦急的他询问缘由,却得到“要低调,再等等”的答复。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他都催问进度,对方则用提前编好的话术,玩起“拖字诀”。“时而让准备职业证书、时而告知即将培训,每催一次便透露些信息,制造假象。”张涛说。

  2024年初,张涛终于接到“入职”通知,工作内容却是安保、清洁岗位,与承诺相去甚远。无奈之下,他被迫接受,寄希望于日后转岗。“事实上,我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意识到被骗的张涛,多次交涉要求退款,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

  当年6月,束手无策的张涛向警方报案。“受害人最初希望公安机关施加压力,讨回钱款。”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刑侦三大队教导员李春山说,调查发现,所谓“内部人士”,既无固定职业,也没有稳定收入,其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却存在异常大额资金流动记录。西固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最终锁定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秦某及股东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供述,2021年底至2024年6月,于某等以“办理央企国企及党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为诱饵,对省内多地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实施诈骗。警方初步核查,受害者遍布甘肃8个市州,人数超过400人,涉案总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

  “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层级分明的专业诈骗团伙。”西固分局刑侦三大队大队长李学成介绍,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炮制虚假岗位,有人负责拉拢“客户”,还有人专门制作虚假招聘信息、伪造入职审核图片。李学成提到,“走访调查中,多名受害人反映,于某等人曾多次组织他们参加面试、笔试、培训,并签订所谓的实习合同。”根据这些关键线索,警方锁定并抓获了某培训学校的考试组负责人。

  随后,专案组在该培训学校查获大量已签订的虚假实习合同,合同上赫然盖有部分央企国企印章。“经相关单位核实,实习合同纯属虚构,所用印章均系伪造。”李学成表示。顺藤摸瓜,专案组又抓获私刻公章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为掩盖罪行,诈骗团伙不惜重金雇人冒充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并大量伪造公章和文件。”案件主办侦查员刘凯表示,犯罪嫌疑人以开办人力资源公司为幌子,精心虚构整套招聘流程,环环相扣,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令受害人难以察觉。(刘岩、刘梦、张涛为化名) 综合法治日报、人民日报等

  观点

  毕业生求职被套路

  仅仅是因为“涉世不深”吗?

  熊丙奇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遭遇套路和骗局,通常被认为是因为他们刚离开校园“涉世不深”,但实际上,这折射出大学毕业生缺乏合法就业意识,高校也没有给予学生到位的就业指导。

  以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假试用,真使用”为例,利用的就是一些大学生找工作的急切心理。我国劳动法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可据报道,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出现这种情况,不是用人单位有多狡猾,而是有的大学毕业生想以“退让”的态度获得就业机会,结果权利却一再被侵犯。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大学毕业生应该明确说“不”。这首先要求大学生要“知法”,在走进人才市场之前,就应了解有关就业政策与法规。教育部早有要求,高校要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给学生宣讲就业政策与法规。其次大学生要“用法”,在求职择业时,如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自己不但要拒绝,还应向监管部门举报,由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或有大学毕业生认为,在当前就业形势下获得用人单位的offer并不容易,如果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那就可能失去这一机会。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有的大学毕业生为获得工作机会,主动提出“零起薪”。然而,这种通过让渡自己合法权利,去获得某个职位的做法,并不能保障求职者的权利,反而助长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毕业生择业应该保持理性,不能“病急乱投医”,应该有合理的择业定位与期望。大学毕业生要重视收集与就业相关的信息,基于这些信息,结合自身的个性、能力,确定适合自己的择业目标。

  帮助毕业生避开求职套路和骗局,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虚假招聘、欺诈招聘的查处力度,更需要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就业教育,识别并远离套路和骗局。这要求高校切实重视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培养学生对外部环境的识别能力,对自我的认知能力,以及选择适合择业目标的决策能力。拥有这些能力的学生,也就不会再“涉世不深”,轻易被套路。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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