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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30年 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7月21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25-07-21 11: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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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已建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设站收费,定于2025年7月21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

  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设置九成宫、野河山、法门寺、扶风等4处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30年。

  陕西交控集团管理的麟绛高速绛帐至法门寺段原法门寺主线收费站拆除,新建扶风南匝

  道收费站,其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与连霍高速西宝段其他收费站保持一致。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应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JT /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如下:

  1-4类客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3、1.58、1.90元/车.公里;野河山特长隧道加收标准分别为10、20、30、40元/车次;1-6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70、1.26、2.03、2.47、2.71、2.86元/车.公里,野河山特长隧道加收标准分别为10、18、29、35、39、41元/车次。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以1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7轴收费系数为7,7轴以上按每增加

  一轴增加收费系数1,依此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以上收费系数统一按15轴执行。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客货车暂执行0.6元/车·公里(一类车)对应的道路费率标准。野河山特长隧道执行10元/车次(一类车)对应的费率标准。

  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执行陕西省统一的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政策及优惠后的收费标准,可通过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https://jtyst.shaanxi.gov.cn/sfzx)“陕西交通12122”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道路标志,文明优质服务,保障公路畅通。

  缴费人对收费单位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陕西省交通运输、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纠风部门举报反映。

  监督电话如下:

  029-8640235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87832121(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29-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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