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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汽车时速133公里越线超车致对向本田车4死1重伤 律师::是否主观故意决定犯罪定性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5-08-18 07: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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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道路上,他开出133公里时速,还越黄线超车。我们原想着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追责,结果近日开庭是按交通肇事起诉。对方竟然还开出贫困户证明……”河南临颖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映说。

  惨剧发生——

  逆行、超速

  小米汽车致4人死亡

  事故责任认定书表述:2025年2月11日13时53分许,28岁王某驾驶蓝色小米轿车沿临颍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临颍县滨河路与经七路交叉口东约300米处时,贸然越过黄实线强行超车,与对向白色本田轿车发生碰撞。两车碰撞产生的碎片,又与白色现代轿车发生撞击,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导致四人死亡、两人受伤。

  事故责任认定书写到,经鉴定,事发时王某车速约达133千米/小时。王某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无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不得超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和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80公里。低速载货汽车、二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道路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30公里”之规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承认超载——

  本田车方不幸4死2伤

  承认超载“希望不要网暴”

  本田轿车的驾驶员、死者程某的母亲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说,事发时,本田车内坐了6个人,分别是程某一家三口,程某妻子的姐姐,及其姐姐的两个孩子,三大人、三儿童共6人。

  “我知道,车里坐六个人不对,但看在年仅一岁多的孙女失去了父亲,母亲重伤仍在救治的份上,请大家不要因此网暴我们。”程某的母亲有些担忧地和记者说,“事故认定时,交警说了,事故原因和超载无关。”

  程某母亲介绍,事发时,程某开车,副驾驶是儿媳妇抱着一岁多的小孙女。后排坐着儿媳妇的亲戚和亲戚的两个孩子。“事故导致我儿子、儿媳的亲戚、儿媳妇的外甥外甥女死亡,儿媳妇重伤,小孙女轻伤。”

  据程母称,小米车内仅王某一人,也受伤了,但受伤程度她并不知晓。

  开庭审理——

  如今以交通肇事罪审理

  请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责

  “事故发生后,一直是对方保险公司在和我们家属处理此事。总共赔偿了320万。但肇事司机却始终称自己没钱。”程母说。

  8月15日,程母向记者称,前不久当地检察院已对王某提起了刑事诉讼,法院开庭审理,还未宣判。“这半年来,我们家属给交警队、检察院、法院递交过希望严惩王某的请愿书。希望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驾驶员王某。”程母说,“但前几天对他刑事部分进行审理时,我们作为旁听才知晓是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审理。更让人气愤的是,法庭上,对方拿着他们村上以及乡镇开具的贫困证明,他的代理律师竟然说肇事司机是贫困家庭,希望从轻处理。”因程母儿媳仍在治疗中,该案还未开始民事诉讼。

  据了解,王某系该车车主,所驾车辆为小米su7,售价21.59万起。

  律师说法

  两罪区别在于是否主观故意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男子驾车逆行并超速致4死1重伤,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关键在于男子的主观心态。

  赵良善介绍,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主观故意不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并非积极追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明知行为会危及公共安全仍为之。二是行为方式不同,交通肇事罪通常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规引发事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方式更为恶劣、危险,如在人群密集处驾车冲撞等。三是量刑标准不同,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赵良善提醒,驾驶员驾车时,首先,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系好安全带,按照交通标志和标线行驶。其次,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分心,如接打电话、发短信、吃东西等,时刻关注路况和周围环境的变化。再者,应保持安全车距,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刹车时发生追尾事故。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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