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挖潜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加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吸纳就业
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用规模,国有企业要结合产业特点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延续实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2026年底。
优化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将符合条件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对参保的相关企业可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由60%提高至9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社会组织纳入一次性扩岗补助范围。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主动服务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
深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潜力,严格落实政策性岗位“只增不减”要求,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应招尽招。拓宽事业单位招聘渠道,构建统一公开招聘、医学定向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校园招聘等多措并举的招聘格局。支持和鼓励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放宽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向当年毕业和前两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并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落实工作要求挖掘增量岗位。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扩容工作。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应配尽配,招够招足,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积极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工作。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鼓励高校统筹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按照不低于在校生规模2‰的比例动态核定岗位招聘计划。鼓励引导科技企业、链主企业、院校等事业单位参与就业见习,提供更多优质见习岗位。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
强化技能培训 提升就业能力
鼓励企业对技能岗位职工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同时,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针对重点群体培训意愿,定期公布培训机构目录清单,聚焦就业容量大和市场急需的养老、家政、托育、护理、新职业等领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鼓励技工院校招收失业人员。
加强就业针对性服务与帮扶,做好企业用工指导,并加力开展系列专项招聘活动。开展访企拓岗就业对接活动,常态化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举办“专而精”“小而美”招聘活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岗位拓展优势,动员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归集相匹配的就业岗位,向相关城市、园区、企业集中投放。加密组织开展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千校万岗”专项招聘等活动,倾力打造“乐业陕西‘就’在三秦”招聘品牌。鼓励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专业化就业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兜牢兜住就业困难群体底线
提高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至15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底。从2026届困难毕业生起,按新标准发放。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落实困难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帮扶清单,优先推送优质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强化就业援助与服务,组织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月活动,为每一名服务对象提供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或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给予社会救助。 记者 文艳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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