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了0.216度电,电费收了0.11元,充电服务费却要0.63元”“0.78度电的电费为0.54元,服务费收了0.75元”……近日,不少读者反映,在西安多处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服务费比电费还要高,不少车主认为不合理。
充电服务费比电费高
10月13日,西安市民王先生在碑林区二环路沿线一处充电桩,使用“充电小斑马”的04号插座,选择2元充电计划,限定功率500瓦。此次充电仅充入0.216度电,电费按单价0.51元/度计算,仅需0.11元,服务费却要0.63元,是电费的5.7倍,最终充电费用0.74元中,服务费占比超85%。
无独有偶,同日市民李先生在长安双创中心“平高智联”充电桩的10号插座充电,采用智能充电与电量服务收费模式。此次共充入0.78度电,产生电费0.54元、服务费0.75元,总消费1.29元,服务费比电费高出0.21元。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在公用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过电的市民表示,充电账单中充电服务费普遍高于电费,让不少电动车车主直呼“充电服务费比电费还贵,有点不合理。”“原本以为充电成本主要是电费,没想到服务费占比这么高,长期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王先生说。
运维人员称充电服务费包括多项内容
记者注意到,“充电小斑马”在收费详情中标注:0到140瓦,0.25元/小时,共5个功率收费档位,其中最高为500瓦到800瓦,0.8元/小时。但服务费仅注明“以实际充电功率对应价格为准”,未公示不同功率对应的具体收费标准。“平高智联”的充电服务计费详情中明确充电电费为0.7元/度,充电服务费为0到200瓦,0.15元/小时,共7个服务费收费档位,其中最高为1500瓦到3500瓦,2元/小时。
10月21日,记者从多位电动车车主处了解到,日常充电时普遍遇到服务费不透明、占比偏高的问题。“有时候充2度电,电费1.5元左右,服务费能到2元至3元,问客服也说不清楚具体定价依据,只说按平台标准收,且根据当地区域市场调节。”车主李女士表示,希望充电平台能公开服务费定价机制,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一位充电桩运营维护工作人员张先生,他表示,充电服务费通常包含充电桩运营维护、场地租金、人工成本等费用,部分平台会根据充电功率、时段、区域调整服务费,但需遵循“明码标价”原则。若平台未提前公示服务费具体标准,或收费比例显著高于合理成本,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充电服务费属市场调节价需明码标价
记者从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西安市已明确电动车充电费用构成及定价规则,核心实行“电费+服务费”分离计价模式,确保收费透明化。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陕西电网销售电价管理权限归属中央和省级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其中,居民住宅小区(含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单位自管住宅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内,电动车充电电费执行政府定价,标准为0.5109元/千瓦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基础上加价收费。
而充电服务费未列入陕西省定价目录,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充电设施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自主制定价格。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别要求,无论居民小区内还是户外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均需将充电电费与服务费分别标识、分别计价,并按相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公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此外,居民住宅小区以外场所的电动车充电设施用电,将按其所在场所对应的现行电价政策执行,具体标准需参照该场所的用电类别(如商业用电、工业用电等)确定。
本报记者 葛兰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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