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11月26日联合发布4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涵盖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损害赔偿救助等司法救助政策规定的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
■小华、小敏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宇、小华、小敏(化名)兄妹3人的父母同时被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告人无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
【救助过程】
河南省某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现刚成年的小宇打工独自抚养还在上小学的小华,小敏随在外省打工的姨妈生活,三人生活均面临急迫困难。河南省某法院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在决定给予小华和小敏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与孩子们的亲属共同研究制定综合帮扶方案,民政部门为小华、小敏办理了孤儿补贴,为小宇办理了低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镇社工站为小华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联合教育部门协助办理入学及减免学费事宜;妇联将小华和小敏纳入重点关注对象;村委会帮助完成各项申请手续并监督救助金使用情况。
■小田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田(化名)因刑事案件身体受到伤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告人无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
【救助过程】
小田受害时未成年,其父肢体二级残疾,一家人靠小田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案发后,就读高三的小田因身心受到伤害,加之家境困难,产生放弃高考的想法。甘肃省某法院在决定给予小田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多次委派干警前往慰问,并为其疏导情绪,指导其填写高考志愿,送其到某大学入学报到。在校期间,小田因病视力下降入院治疗,甘肃省某法院联系当地妇联为其提供救助金,并联合妇联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同志到小田家中回访,为其带去筹集的社会救助金。
■小泉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泉(化名)的父亲因他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撞身亡。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财产情况予以全面调查后,附带民事判决仅执行到少量财产。
【救助过程】
湖南省某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小泉家庭生活困难,其母亲肢体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该院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的同时报请上级法院开展联动救助,共同筹集司法救助金。不久,小泉的母亲因病去世,小泉由其外婆抚养。考虑到小泉年幼,其外婆年事已高,缺乏妥善管理救助金的能力,湖南省某法院联系小泉所在村委会与其外婆一起开设双控账户,共同对司法救助金进行监管,分时、分批发放救助金并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使用情况。同时,湖南省某法院依托该院与当地团委、教育、民政、医疗、妇联等部门建立的涉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协作机制,为小泉办理了孤儿补贴、减免了学杂费,在开学前、过年前等重要节点多次到小泉家里进行慰问走访。此外,湖南省某法院还通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法馨助学计划”平台为小泉联系公益助学机构申报助学金。
■小娜申请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娜(化名)的父母及姐姐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对被告财产情况予以全面调查后,民事判决仅执行到少量财产。
【救助过程】
重庆市某法院发现,小娜因父母去世,跟随七十多岁的外公、外婆生活,家庭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案发后,小娜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因抑郁拒绝上学。外婆多次带其就医,但因家庭贫困、路途遥远等原因未能持续治疗,效果不理想。为解决小娜的实际困难,化解心理创伤,重庆市某法院为其量身定制了“资金救助+心理矫治”的救助方案,在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积极与教育机构、民政、妇联等部门密切协作,为小娜办理休学、孤儿补贴;还主动联系帮扶医疗工作队为小娜提供义务诊治、情绪疏导,并协助小娜前往重庆市区某三甲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帮助小娜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状态。目前,小娜正积极配合治疗,有望早日康复返校。 据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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