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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禁止新能源车入地库 小区物业岂能刻舟求剑

社会新闻 红星新闻 2025-12-28 17: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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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齐鲁晚报报道,12月27日,大同东方罗马城小区多名业主反映,物业近日突然发布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库。有业主称,通知12月23日张贴,25日即禁止进入,仅预留两天应对时间,业主被迫在路边或其他小区寻找车位,开发商解释是担心新能源车辆自燃引发事故。

因为消防安全隐患而禁止新能源车,显然于法无据。新能源汽车作为一个合理合法上市销售的产品,物业无权对其做出歧视性规定。而且还仅给了两天的过渡期,这种过于“蛮横”的姿态,当然会引发业主的不满。

更何况,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物业管理凌驾于业主权利之上也是说不过去的。有业主称,自家车位花费十余万元购入,每月还需缴纳120元管理费。也就是说车位本质上是业主基于合同和产权取得的私有空间,而管理费对应的是服务与安全保障,而非限制与排除的授权。物业只是服务者,怎么可以限制业主自己对车位的使用?

但也要看到,近些年管理单位对电动车做出禁止性规定并不罕见。理由基本都是不安全、易起火等。这样的担忧并非完全无据。据第一财经报道,欧盟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席教授孙金华曾表示,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火灾发生率为万分之2.88,燃油车火灾发生率为万分之2,但新能源汽车一旦着火,火灾强度要远强于传统燃油车。

从这一角度看,物业对新能源汽车有所畏惧,乃至敬而远之,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这种对风险的评估和预备,不应当推导出侵犯权利式的“一禁了之”。相反,在社会整体图景已经变化的情形下,物业等管理单位也不能刻舟求剑,而应当做出有效的改善。

比如优化地库消防布局,提升喷淋和排烟系统覆盖能力,引入更灵敏的火情监测装置,合理划定停放与充电区域,并加强常态化巡检和隐患排查等。从整体上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创造新能源汽车安全停放的空间,才是面向未来的治理正道。毕竟,新能源车如今已随处可见,再单方面拒绝不可能持续,消防管理的系统性补位才更加现实。

当然,物业短时间内也许难以将设施全部完善到位,街道、地方政府也不妨引导各方协商,划定时间表,早日化解冲突。在山西这起案例中,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已收到多位居民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协商。希望街道办的介入,能让新能源车主早日摆脱“有家难回”的尴尬。

对于发生于使用场景里的冲突,新能源车企也不应无动于衷。如果消费者在停车这种基础问题上处处受阻,势必会极大地影响购买热情,乃至影响产业战略。那么如何提升产品质量,用无可置疑的数字来证明自身的安全,也是车企必须直面的严肃课题。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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