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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肋骨软骨“隆鼻”后 58岁男子胸痛一年多 患者向卫健局举报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6-01-08 07: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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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好多大医院看过,现在每天靠吃药缓解胸痛,真是太遭罪了……”日前,西安男子任英杰(化名)说起他在路海军医美门诊部做隆鼻手术的遭遇,便气不打一处来。

男子隆鼻手术后三个月胸痛难耐

去多家医院也未能治好

今年58岁的任英杰是位影像界专业人士。2023年时,因想让面容变得更好看,在朋友介绍下,任英杰来到西安市菊花园的西安碑林路海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简称路海军医美门诊)做了内颧骨颧弓手术。又在次年4月,去该机构做了隆鼻修正术。据其介绍,当时的手术,是切下一小块肋骨的软骨填充到鼻子里完成的,起初没有感觉到异常,但三个月后,突然胸痛不止。

“胸部右侧的肋骨区域出现持续性疼痛,而且越来越剧烈,已经影响到正常生活和工作了,找路海军医美门诊,他们认为是正常术后反应,建议观察等待”,任英杰称,由于疼痛难耐,他去其他医疗机构治疗了几个月,可病情无明显好转。同年10月28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路海军医美门诊进行了手术探查,“切开伤口后发现术后伤口底部有一个炎症脓包,找到其他医院诊断、治疗,也证实了肋软骨取出部位存在感染性并发症,而且由于炎症长期未得到妥善处理,左右两侧肋骨均有变形,每天只能靠止疼药和塞进栓剂缓解疼痛”。

从任英杰持有的多份由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交大二附院等医疗机构开出的住院诊断证明可见,他被诊断为胸壁感染、肋软骨痛;其中2025年8月22日交大二附院的诊断证明显示,他已患肋骨软骨炎。而他告诉记者,自己在未被取软骨前,胸部从不疼痛,更没有炎症。

营业执照未下来就做了手术?

诊所负责人写证明负全责

早在任英杰第一次在路海军医美门诊做内颧骨颧弓手术之后,就有了不良感受。他说,当时因求美心切,交49000多元做了该手术,术后内颧骨一直隐隐作痛,尤其感觉口腔神经麻木,语言表达也受到一定影响。尽管如此,爱美心切的他2024年4月12日再到该门诊做了隆鼻修正手术。后鉴于术后长期胸痛且未能痊愈,他曾多次找该门诊理论,并最终拿到了由路海军亲笔签名、按手印的一份“证明”——“给患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精神痛苦,此医美医疗事故后期引起的一切症状,路海军美容医疗诊所应付全责,必须给予积极治疗”。

任英杰告诉记者,路海军医美门诊成立于2024年7月26日,可两次手术均发生于此前;而且,他质疑该机构并无做类似手术的行医资质。

为核实情况,2026年1月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前往该门诊,前台工作人员称路海军正在手术、相关负责人未归;次日,记者再次前往,见到了即将出行的路海军。他表示,自己并没有给任英杰做颧骨手术,也没有从其肋骨处取软骨,这些均由另一医生所做,而他只为其面部做了拉皮和鼻子的美容。他告诉记者,术后任英杰对美容效果很满意,且感染通常在一周之内,不可能在术后三个月发生感染和发炎。据其分析,由于任英杰之前切除了脾脏,该脏器切除后人体免疫力会比较低,故胸痛感染或与此有关系。

对于手术做于该门诊部办理正式营业执照之前的质疑,路海军解释,该门诊已存在了十多年,后来原营业执照注销,才又重新登记了;其可以做一、二级美容项目,且为任英杰所做的医美均属于该范围。就任英杰所持的“证明”,路海军称确实是他所写,但是出于不得已,因为他也希望帮助其解除痛苦、重返健康,并称此前已将任英杰所交的相关费用进行了退还。

当事人举报

西安市碑林区卫健局介入调查

然而,任英杰并不认同路海军的说法。今年1月5日,他以路海军医美门诊未给病历、不具备手术资质以及涉嫌非法行医等,向西安市碑林区卫健局进行了举报。目前,该局工作人员已前往了解情况。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任英杰所持的、由路海军签名的“证明”上,所写医疗机构为路海军美容医疗诊所,而并非路海军医美门诊;查阅工商信息,该诊所显示并未被注销,且其所载地址与路海军医美门诊几乎一致;而查阅路海军医美门诊的工商信息,则显示该机构成立于2021年3月12日,登记日为2024年7月26日,成立至今已先后更名过两次。在记者看来,由于无法判明同处一地的诊所与路海军医美门诊有何分别,故势必会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困扰。

同时,诊所经营范围显示,其许可经营项目为医学美容(美容外科)、口腔科。而路海军医美门诊的许可项目则为“医疗美容服务”等,未列明具体的医美服务项目。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在仅成立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不可以进行手术。同时,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的四级美容外科项目中,记者也没有找到关于从胸部肋骨处取软骨而填充到鼻子中的手术内容,仅涉及颧骨的“降低术”,也已属“操作过程复杂,难度高、风险大”的四级美容外科项目了。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川认为,医美纠纷中的法律责任认定,关键在于判断医美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由于医美服务属于消费型医疗美容,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故在司法实践中,医美机构若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医疗美容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双方协商、申请调解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的证据收集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陈川表示,消费者应注意保存手术前后的完整病历记录、费用支付凭证、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短信或邮件),以及能够证明损害后果的医学检查报告和照片;如涉及医疗损害鉴定的,应尽快考虑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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