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喻涵)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近日,省药监局印发《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强化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以高效能监管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四个关键领域展开整治。
聚焦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全链条打击倒卖医保“回流药”等行为,纠治虚假售药、串换药品、转卖倒卖药品等问题。
聚焦农村药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治理,以农村、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为重点,扎实开展村镇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农村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关注药品来源渠道、资质证明、储存养护、药品追溯责任落实等情况,严查执业药师挂证、无证经营、超范围销售特殊药品、拆零药品未标注信息、中药饮片虫蛀霉变等问题,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聚焦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加强整治,坚持“线上巡查+线下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相衔接,组织检查第三方平台和开展网络交易的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连锁总部、零售药店,督促网售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强化网络销售风险会商机制,引导第三方平台对入驻商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聚焦药品经营许可审批开展整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整治零售药店盲目扩张,纠治违规审批、降低审批标准等问题,对违规审批,擅自降低开办条件的,通报许可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从源头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方案》明确,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部门协同,在问题线索挖掘上再深入、在案件查办上再加力、在案件办理质效上再提升,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靶向推进,坚决打击无证经营药品、经营无证产品等高风险行为;坚决打击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从未经许可单位或个人购进药品、篡改购销数据、药品批发企业“走票”、伪造资质证明、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精神药品、医疗机构制剂、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第三方平台违规展示和销售处方药、网络展示和销售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落实行政处罚、行业禁入及联合惩戒,强化震慑效果。
《方案》强调,要突出风险防控,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风险药店、重点品种,聚焦大数据筛查异常线索、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聚焦购销存、冷链储运等重点环节,开展短平快飞行检查,加大药品网售环节专项抽检力度,探索“神秘买家” 等风险监测机制,防范假劣药品通过网售渠道流入市场。要推进全品种赋码、全过程追溯,确保2026年6月底前零售药店追溯码入驻率达95%以上。
编辑:魏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2026镇安马拉松赛鸣枪开跑 5000名跑者共赴山水之约 下一篇:机动车废而不报存在哪些风险?什么样的车可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