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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敬老优待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可通过这些途径反馈意见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6-05-31 07: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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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现场号源、80周岁以上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费

服务单位应当为老年人专设服务窗口……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打开微信小程序“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入《大家来立法》栏目。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xassfjlfc@163.com。

三、来信请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710007。

四、电话及传真:6709678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

近日,西安市司法局官网发布了由西安市民政局起草的《西安市敬老优待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安市民政局在说明中表示,西安市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老年人在交通出行、医疗卫生、文体休闲、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精细化、品质化。有必要通过立法健全西安市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还参考了广州、扬州等其他城市好的做法。

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敬老优待服务体系

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相关部门等的职责分工,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敬老优待服务体系。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敬老优待工作的领导,逐步拓展优待服务项目和范围,提升优待服务水平。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社、资源规划、住建、交通、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文物、金融、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完善敬老优待的政策措施,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敬老优待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敬老优待服务。

鼓励全社会为高龄、空巢、独居、残疾、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等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挂号号源

草案细化了优待服务内容与工作要求,覆盖津贴补贴、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体休闲、宜老环境、上门服务、法律服务等领域,明确高龄补贴、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健康管理、免费游览公办景区等老年群众高度关注的优待项目。

在津贴补贴方面,符合陕西省规定、具有西安市户籍的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别扶助金;特困、低保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供养。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或老年医学科,加强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建设,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就诊、检查、化验、缴费、取药等优待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草案明确,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西安市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地铁站等交通场所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服务标识牌,明示优待服务内容,履行优待服务义务。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

鼓励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在重阳节当日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全面打造宜老、适老化社会环境

草案中提出,要同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场所设立老年人优先窗口,全面打造宜老、适老化社会环境。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保障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公共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便老年人生活和出行。

政务服务、医疗机构、邮政、电信、银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服务单位应当为老年人专设服务窗口或者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对老年人应当主动提供引导、咨询服务,为其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鼓励商场、餐饮、旅游、文化等服务单位根据自身服务特点,为老年人提供各种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并在营业场所设置明显的优待标志、标识,保留传统人工服务。

鼓励亲友、村(居)民委员会、老年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通过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化技术、产品的能力。

未履行优待义务的单位,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草案强化了保障机制:规范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行为,明确相应义务。建立责任落实与监督机制,对未履行优待义务的单位,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其中规定,金融、通信、公证、不动产登记等机构对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的业务,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领居民身份证提供上门采集信息等便利服务。

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优先、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减免服务费用。

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用。鼓励对八十周岁以下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减半收取费用。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据西安市司法局网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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