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治理和防范“内卷式”竞争“十严禁”“十倡导”指引,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坚决纠治低价恶性竞争、行业无序内耗、同质化低效博弈等乱象。
严禁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行为
“十严禁”包括:严禁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平台不得借助算法限制、流量约束、店铺下架、拖欠款项、规则施压等方式,逼迫入驻商户亏本经营;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实施低价倾销,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严禁经营者虚构补贴优惠、不实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虚标折扣、先涨后降,不得以模糊标价、隐形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借助虚假价格优势破坏公平竞争格局。
严禁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非法干预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不得强制捆绑收费、设置差别化管理规则,非法限制商户正常自主经营权限。
严禁经营者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篡改评价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组织、协助参与虚假交易刷量,伪造经营口碑博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误导市场与消费者判断。
严禁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诋毁同业主体;不得以恶意批量投诉、舆论抹黑、恶意对比贬低等方式开展商业诋毁,实施不正当同业排挤行为。
严禁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不得串通商定交易价格、划分经营市场、限制产销规模、锁定客户资源,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
严禁经营者以降低产品质量、缩减服务标准换取低价竞争优势;不得为竞价接单、项目中标擅自削减服务内容、降低履约标准、缩减产品配置,突破商品服务基本质量底线。
严禁经营者以商业贿赂及各类利益输送手段谋取交易机会;不得以账外回扣、变相馈赠、财物返利等方式换取合作资格、项目中标等不正当便利,破坏公平交易环境。
严禁行政机关设置区域壁垒、实施地方保护分割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得依托差异化准入条件、限制性管理举措偏袒本地主体、排斥外地合规经营者,人为割裂市场流通秩序。
严禁大型企业滥用资金、技术、渠道及行业影响力等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拖欠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维护公平公正经营环境 推进差异化良性竞争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倡导经营者依规合理定价,诚信守法经营。结合运营成本科学核定交易价格,保障合法合理收益,留存成本核算台账,主动规避非理性低价竞争行为。
倡导经营者诚信公开营销,如实公示优惠规则。各类促销活动完整明晰标注活动条款、权益内容,杜绝套路化营销,以诚信经营树立自身市场信誉。
倡导平台公正运维,平等保障商户权益。平台健全统一入驻考核、收益分配、日常管控机制,常态化排查整治不当管控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入驻经营环境。
倡导经营者深耕创新提质,推进差异化良性竞争。摆脱同质化低价内卷困境,聚焦技术研发、品质升级、服务打磨,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错位稳健发展。
倡导恪守商业道德,共同维护行业口碑。客观真实宣传商品与服务效能,自觉爱惜自身及行业商誉,坚守诚信经营基本准则。
倡导经营者秉持竞合理念,推动同业协同发展。同业主体合规开展交流协作,摒弃恶性对抗博弈,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整体行业发展质量。
倡导经营者严格履约尽责,坚守质量服务底线。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合同约定履行经营义务,足额兑现服务承诺,杜绝重竞价、轻履约的短期经营行为。
倡导经营者规范财务往来,恪守阳光交易准则。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规核算折扣、返利、佣金收支,筑牢廉洁合规经营防线。
倡导破除地域局限,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摒弃地方本位经营思维,自觉抵制市场分割类不当竞争行为,畅通跨区域经营流通渠道。
倡导大型企业坚守公平经营理念,善待中小微合作主体。自觉恪守公平交易原则,合理约定付款周期与合同条款,按时足额支付各类款项,共建大中小企业良性发展的市场生态。
据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聚焦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民生消费等“内卷式”竞争高发领域,针对法定禁止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置、行政约谈。支持行业协会完善自律规范体系,引导经营主体对照合规指引规范经营。
同时,也鼓励大家踊跃通过12315热线提供“内卷式”竞争线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屡查屡犯、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记者 南江远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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