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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师培训 项目管理办法》公布

综合新闻 三秦都市报 2026-08-31 06: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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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8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陕西省教师培训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公布《陕西省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教师培训管理遵循“按需施训、统筹兼顾、规范有序、提质增效”的原则。

管理办法明确,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三秦强师培养工程、高级研修、专题培训、专项培训、能力提升培训、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双师型”教师培训、特色培训等10类。培训方式主要包括集中培训、送教下乡、线上研修、跟岗研修、工作坊研修、浸润式研修、置换研修、企业实践、双导师制、自主选学、访学实践等。

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教师培训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全省教育发展实际及教师队伍建设现实需求,编制年度教师培训项目计划(包括培训名称、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承训单位及列支渠道等),经厅务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承训单位应当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培训经验和平台条件,在充分调研培训需求和本省教育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科学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方案应当符合规定的相关要求:培训内容针对性强,模块与专题设计科学合理;专家团队结构合理,每个学科(班)配备省外高水平专家2名以上,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50%;课程结构合理,实践性课程(含诊断示范、观摩考察、情景体验、跟岗培训等)比例不低于50%;教学组织形式多元,不少于50%的课程采取“专家讲解+分组研讨+小组展示+总结讲授”的方式,杜绝满堂灌式的讲授方式;培训设计具有延续性,明确训前预热、训中管理、训后跟踪指导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授课专家及考核方式等核心要素。培训教学应当坚持学用结合,严禁以单一讲授代替培训过程。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发放纪念品等。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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