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骆妍)记者10月28日获悉,为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西安国有企业实际,市安委办、市国资委近日制定印发我市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措施适用于西安市市属及区县、开发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十五条硬措施”包括:主要负责人必须“知责践责”、引领作用必须“发挥明显”、责任落实必须“托仓见底”,安全制度必须“健全完善”,双重预防必须“点面结合”,源头把控必须“严之又严”,外包管理必须“依法依规”,高危作业必须“按章执行”,教育培训必须“务求实效”,安全投入必须“足额保障”,奖惩措施必须“规范兑现”,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必须“敏捷有效”,事故教训必须“深刻汲取”,安全文化必须“沁入人心”。
具体内容包括: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带领企业争当属地安全发展排头兵。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制度,统筹好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企业各级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安全直接负责,做到业务与安全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带头研判风险、督办隐患,重大事项亲自把关,全面压紧压实管控链条,保障安全责任落地见效。
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度固化安全标准,贯穿运用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起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同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全岗位、全工序风险辨识评估,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落实分级管控措施。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安全评价、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企业必须严格审核外包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证件等,不得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高风险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审批流程、审批责任。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分级分类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教育培训资料纳入档案管理长期保存。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足额计提,不得挤占挪用。
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在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作用,通过开展“隐患随手拍”“安全吹哨人”“人人都是监督员”等活动,设置规范性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员工发现隐患、报告隐患、解决隐患的工作热情。凡是发生在本企业或本系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企业要在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及时、准确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并同步报送本级国资监管机构,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
国有企业要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要贴合企业风险实际,经专家论证、评审后在企业内部公告实施。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国有企业,一律按照“一件事全链条”进行深度分析,从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改等各环节倒查根源、厘清责任。国有企业要突出“生命至上”的价值观,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文化,以文化引领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深化全体员工对“安全第一”的认同感。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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