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兰州市政府在商住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实行“贫富混居”,结果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开发商也是一片质疑声。有论者称,“贫富混居”可能意味着地方政府正试图向开发商转移自己供应保障性住房的责任,否则为什么就不能在中心地段建设经适房?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在上海,真的有经济适用房准备建在市中心呢。千真万确,就在寸土寸金的大上海的市中心,周边房价超过每平方米3万元。所以意见领袖对地方政府转嫁责任的揣测恐怕并不成立,事实是,一些地方政府对“经适房”的热情高的离谱了。
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经适房政策,本质上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让中低收入者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应是经适房政策存在的理由。这个社会的确也需要政府利用税收、财政等杠杆,来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但问题是,社会保障性住房完全可以通过廉租房解决,为什么还要采用经适房的形式?
在中国,年薪高于12万元者,就被称做高收入群体了。可是,就我所见,在房价猛于虎的北京、上海等地,月入过万的租房者仍大有人在。为什么政府要花纳税人的钱,让收入更低的人用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住进富人区呢?再分配政策是一种劫富济贫,但济贫到如此程度,岂不是走火入魔?
围绕着经适房政策所产生的普遍怪现象包括:提前数日排队的人根本买不到经适房,而小区中又出现大量豪华轿车和 “高租售率”。真相其实一点都不复杂,即便远低于市场价,那些中低收入者也大抵根本买不起经适房,相当部分的房子都被有钱有势者通过伪造的收入证明搞到了手。
媒体对经适房摇号造假的报道,和身边不断涌现的通过关系搞到经适房的个案,都证明了,经适房领域有深不可测的黑幕。当发达国家还在为社会再分配政策增进了平等和弱势关怀的同时,是否也导致效率降低而争论不休;处在发展阶段的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却企图让所谓的“中低收入者”住进属于自己的市场价高达3万元以上的豪宅。拜托,纳税人的钱可以被这样用么?尤其当我们看到广大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建构仍步履维艰。
经适房政策应予废除的呼吁,在学界并非新鲜话题。道理也很简单,社会再分配应有优先次序,在可供支配的货币量一定的情况下,它应优先给予更基础的社会保障。在高收入者尚有因高房价而租房蜗居的现实下,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对中低收入者的关怀应当只能是廉租房——— 让他们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租到房屋。更何况,经适房政策在贯彻过程中,造成了那样多那样大的扭曲,它常常并没有真正帮扶到弱势者,反而将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通过伪造的收入证明和所谓的摇号公证)和政府官员的廉洁(通过寻租)拉下了水。 (韩福东 知名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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