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赔偿
平顶山市叶县洪庄杨乡张集村董广要接到兴东二矿打来的电话,是在4月23日上午。他被矿方通知,其四弟、35岁的董要伟昨晚在井下不幸遇难。
董广要的家,距兴东二矿不足50公里。随后董广要和二弟董丰要一起赶往矿上,晚上回家,四弟的善后事宜,一天便谈妥了。4月26日尸体火化。
董要伟尸体火化当天,由张集村村委会主任张大军出面作为“保人”,矿方与董家亲属立了字据。内容很简短:双方经协商,现兴东二矿给董要伟亲属一次性赔偿90万元,立此字据,永不反悔。
所有直系亲属都在字据上签了字。字据仅一份,由矿方保存。因属暴死,董要伟的骨灰没有入祖坟,而是在村边找了块地葬下。
和董要伟一起罹难的,还有同村43岁的张桂年。张家获得的赔偿也是90万,同样由村委会主任张大军作保。
23岁的陈少辉,家住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后聂村,是最年轻的一名遇难者,到兴东二矿上班才9天。事发当天,陈称病想请假,母亲杨凤坚持让儿子上班,第二天再休息。事后她为这个决定悔恨万分。
陈少辉有位亲戚在平顶山市公安系统,据后聂村村委会主任李灿章介绍,矿方后来通过陈的这位公安亲戚作保,赔给陈家120万。
与后聂村相邻的北姚村,42岁的遇难者李根须的家属也是很快和矿方签订了协议,赔偿据说是60万。李有一位同居了8年的女友,事后李家兄弟以女友没有登记结婚为由,拒绝分配赔偿金。于是该女友跑到郑州告发此事,一度引起媒体关注。
襄城县湛北乡杨庄的刘孟业,59岁,是这次遇难者中年纪最大的。刘单身,有一个16岁的养女。矿难后他的遗体被转移到数十公里外的禹州市,直到签订协议后亲属才被通知去那里火化尸体。
异地转移尸体,是瞒报矿难的惯常手法。此次也不例外,遇难者尸体被分散转移至周边的宝丰、郏县、鲁山、禹州等地,待矿方和家属谈妥,并在异地将遗体火化,矿方才会付给家属赔偿。
郏县李口乡白龙庙村34岁的王灿辉,遇难后家属与矿方谈判是在鲁山县的一间宾馆。王妻韦桂川告诉记者,因怕尸体被火化,家属趁夜偷运回家,当夜即在村中坟地草草埋葬。矿方给家属的赔偿是73万。
36岁的宋绍,平顶山叶县城关乡程庄村人。宋绍的母亲告诉记者,矿方赔给家里60万元,也是由同村人担保,并与矿方立下字据。同在叶县的遵化店桑庄村人桑文起,以及郏县李口乡小张庄村人王民、白龙庙村人张国全,是“4·22”另几名遇难者,家属拿到据传70万—100万不等的赔偿后,对来访记者都选择了沉默。
被封口的不仅是遇难者家属。因吸入毒气、经常头痛撞墙的汤水领,事后也领到矿方的近2万元赔偿。条件是须签一份协议,“不准到外面去说”。
官方“辟谣”
在平顶山广为流传的说法是,“4·22”矿难发生后,兴东二矿为瞒报花费上千万。对此,一位熟悉兴东二矿的当地老矿长告诉记者,这只是账面能算出的,实际可能不止这个数,何况对出事煤矿来说,这不算什么。
这老矿长掰着指头计算,兴东二矿年产能9万吨,实际可能达15万甚至20万吨。“开小饭店挣大钱,偷采超产,这是潜规则。”据他掌握,兴东二矿煤卖价约500元/吨,一年产值近亿。若事故败露被封,损失又何止一两千万?
出事之后能瞒则瞒,大把烧钱摆平事故,他说在当地小煤矿见惯不怪。而一条人命七八十万的价码,早是几年前就有的“行情”了。
尽管家属被以重金安抚,然而矿难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矿难发生第二天,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便接到举报。
举报也得到了回应。5月18日,一则《关于核实举报“卫东区兴东二矿瓦斯爆炸”的情况说明》在平顶山新闻网上公布。发布方为“卫东区调查核实举报兴东二矿问题工作组”,落款时间是“2010年5月6日”。
“情况说明”显示,4月23日下午5时许,平顶山市卫东区便接到媒体反映,称兴东二矿4月23日凌晨(后来还有两种说法,有说是4月23日,有说是4月24日)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说明”称,区委、区政府对此举报事件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区纪检委、安监局、地矿局、公安分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核实工作组,于4月23日接举报第一时间赶赴该煤矿。
“经过现场核实,入井勘察,兴东二矿主、副、风井井筒及井架完好无损,无爆炸冲击迹象,风井风机(主扇)运行正常,井下各种气体参数正常,防爆门完好无损,也无爆炸冲击现象,井下未发现人员伤亡。”
最后结论是:初步认定无瓦斯事故发生。
通报之后还特别强调:针对“平顶山兴东二矿瓦斯爆炸”一事,相关部门已经处理完毕,希望各界人士不要再作出任何与事实不符的猜测与报道。
5月28日,另一耐人寻味的“官方回应”出现在平顶山电视台播出的《平顶山新闻》中。一位市领导直接询问兴东二矿矿主:是否发生了事故?该矿主则理直气壮地坚决否认。
卫东区官方声明甫一公布,即遭网友质疑。山西人张向东也正是这时被“吸引了眼球”,开始关注发生在邻省的这起蹊跷的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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