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校应补缴社保金
“‘临时工’一词早已进入历史舞台,不能以此为借口把劳动者排除在社保之外。”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杨军说,1995年《劳动法》出台,法律意义上的临时工就已不存在,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更是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杨军说,老韩工作时间较长,工资按月支付,与学校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视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一直没给老韩办理社保手续,用人单位若以一笔钱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私了”社保缴费问题,逃避养老责任,与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违背。学校应当补办社保手续,全额补缴社保金。 本报记者宋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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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龄怎么算?
华商报讯(记者 李治燕)临时工工龄能否认定为工龄?近日,在省人社厅厅长接待日作了解答。
任某反映,1972年2月至1991年10月期间他在水利水电某工程局参加水电建设,时为三线战士(临时工),1991年11月正式招工分配到安康某县水电局工作,1992年6月调回原工程局工作,2010年3月退休。退休时单位却将他工龄认定为19年(1992年-2010年)。
人社厅解释,国家(73)计劳业字7号政策规定:临时工、合同工、副业工、轮换工、亦工亦农人员在原单位被招、转、顶替为固定工后,其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招、转、顶替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招、转、顶替到其他单位为固定工后,工龄只能从招、转、顶替之日起计算。因此,任某1972年至1991年期间的工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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