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打人男子分别获刑
经过鉴定,潘某右耳部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案发后,潘某获赔人民币31600元。
近日,宁波市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董某、王某、陈某提起公诉。
5月30日下午,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上,董某等人对殴打潘某的一事供认不讳。他们表示,当时是听信了美容经理的说辞,为了帮女员工出头,一时冲动才对潘某进行了殴打。
经过审理,江东法院认为,董某等三人偏信员工诬称,其中店长董某率先动手殴打受害人,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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