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谋利罪被刑事拘留
调查:先后上传淫秽色情电影、小说800余部
2014年2月,西安市网安部门发现,等驾坡村有人利用黄色网站传播淫秽物品进行非法牟利。等驾坡派出所接到案情后,经过技术侦查,确定信号传播位置,在等驾坡村一处民房内将安某抓获。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安某先后在该网站上传播淫秽色情电影400余部、淫秽色情小说400余篇。
据安某交待,网站建立以来,收录会员20人左右,点击量达到115504次,获利100余元。
目前,安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事拘留,案件已经进入起诉阶段。
相关新闻:
当前,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人民群众要求严厉整治的呼声强烈。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决定,自2014年4月中旬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
小知识:何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我国现行刑法根据行为人传播淫秽物品主观上是否具有牟利目的为标准,分别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并相应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但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处罚严厉程度要明显重于传播淫秽物品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而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