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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文物咋奖励?陕西正制定办法 曾奖励欧洲游

西安新闻 作者:陈永辉 2014-11-25 03:47:44
[摘要]我省将出台群众依法保护文物奖励办法,目前已经着手研究制定内容,该办法除对群众发现文物、保护文物、上交文物和捐献文物等实施奖励外,还包括对发现文物犯罪线索、参与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等方面的事迹突出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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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炳祥说,他和妻子当时是在自家后院发现的青铜器

  宝鸡高新区千河镇魏家崖村农民魏炳祥,在自家后院取土时,发现12件青铜器,随后上交给文物部门(华商报10月23日A18版曾报道)。昨日,宝鸡市政府对护宝有功的魏炳祥、魏小宁和魏沙一家三口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万元。(记者 周金柱)

  >>回应

  如何奖励正在拟定之中

  对于上交青铜剑的李磊,丹凤县文物部门奖励500元,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县级文物部门资金有限,也没有专门的奖励资金,这500元还是县文物部门从办公经费中拿出来的,市政府还会有奖励。但无论最终奖励多少,到底该奖励500、5000还是1万,华商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并没有一定的标准。

  上交文物到底该咋奖?不少网友和业内人士建议能够明确奖励办法。丹凤县文广局副局长鲁青合告诉华商报记者,国家对上交文物怎么奖励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能够明确,基层人员遇到这事儿也好操作。

  昨日,省文物局新闻发言人周魁英告诉华商报记者,省文物局已经开始着手制定陕西省群众依法保护文物奖励办法,目前正在对内容进行研究。其中除对群众发现文物、保护文物、上交文物和捐献文物等实施奖励外,还包括对发现文物犯罪线索、参与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等方面的事迹突出者给予奖励。至于如何奖励,目前还在拟定之中。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奖励方面,可能将主要依据所在地的地区经济情况、文物价值、保护文物行为的情节等方面,并可能成立文物认定机构来认定这些文物的价值。在奖励方面,除了物质奖励,还包括精神奖励,比如可以给捐献者办文物专题展览、授予荣誉馆员、免费参观某些博物馆等方面。

  >>建议

  上交者对文物应具有监督权

  在华商报记者采访中,也有读者提出了好建议,市民王先生说,上交后的文物是否得到妥善保管,会不会被损坏,他建议在上交后,上交者应该对文物具有监督权,可以查询文物的保护状况,以免文物丢失或破坏。

  采访中,也有不少读者认为,物质奖励是一方面,更应该加大精神奖励和宣传,让“上交文物是应尽的义务”深入人心,而不应该事事都看值多少钱。西安碑林博物馆副馆长王原茵建议,可以建立文保档案,让文物本体与上交文物人的故事及精神永远流传下去。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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