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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11岁女孩失踪2天 遗体在同村男子家中被找到

西安新闻 作者:肖琳 2014-12-06 07:17:06
[摘要]男子向警方供述,自己是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倒女孩后因担心赔偿,一时害怕便将女孩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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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嫌疑人罗某在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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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5时,嫌疑人罗某家已被警方贴上封条,警方在二楼找到走失女孩张依梦的尸体 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

  昨日,华商报A04版报道了高陵县姬家管委会高刘村11岁女孩张依梦12月3日晚饭后去同学家时失踪一事。昨日下午1时许,失踪女孩被找到,但遗憾的是女孩已经遇害身亡。

  嫌疑人和被害女孩为同村村民

  昨日下午6时许,华商报记者赶到高刘村时,村民们正三五成群地议论女孩遇害一事,对于村中发生这样的悲剧,村民们大多惋惜摇头。

  “两家住得很近。”一位村民小声告诉华商报记者,嫌疑人与被害女孩同是高刘村4组村民。在村民的指引下,华商报记者先后找到了嫌疑人与被害女孩的家,两家一个住在前排,一个住在后排,直线距离约200米。

  嫌疑人的家是典型的农家院,前院的二层楼房刚刚建成,外墙内壁均未粉刷,紧闭的大门上贴着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的封条,透过大门上的猫眼向院内看去,房屋的防盗门敞开着。“女娃的尸体就是在二楼的房间内发现的。”一位村民说。

  而在遇害女孩的家中,充斥着悲痛的气氛。女孩双亲得知女儿遇害的噩耗后,精神遭受了巨大的打击,众亲属也是眼中含泪悲痛不已。“太没人性了,娃才11岁,怎么能下得了手。”女孩的伯父伤心地说。

  曾有“神秘来电”称女孩找到了

  据被害女孩的叔父张先生介绍,昨日上午8时许,女孩的母亲曾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打电话的是个孩子,他说我侄女已经找到了。”张先生说,随后对方挂断了电话,虽然通话时间非常短,但女孩母亲通过电话还是听到了读书声。“当时我们家人尚未接到侄女遇害的消息,这个电话对我们来说,是找到侄女非常重要的线索。”张先生说,全家人立即前往高刘村小学及周边学校寻找孩子,同时不停回拨打电话人的电话,但对方始终不接电话。

  昨日中午1时许,未发现任何线索的张先生及其他亲朋返回家,准备吃过午饭后继续寻找女孩。“我刚回到家,就听见外面有吵闹声,出门一看,一群警察顺着巷子向罗某家跑去。”张先生说,他怎么也没想到,同村的罗某与侄女失踪有关联,直到民警在罗某家找到侄女的外套,他才得知侄女已经被害。“娃她妈知道娃被人害了,直接瘫坐在地上不省人事,娃她爸也是哭得泣不成声。”张先生说。

  杀害女孩后藏尸自家楼房内

  “现在想,这个奇怪的电话,可能是罗某想通过其他人告诉我们侄女的情况。”张先生说,随着警方在罗某家的调查,他们才得知侄女是被罗某杀害了。

  “娃失踪后,家中的亲戚朋友200余人满世界找,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娃其实就在离家约200米的罗某家。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他会对一个11岁的孩子下手。”张先生难过地说。“娃的尸体就被罗某放在自家前院刚建成的二楼房间内,尸体被用石棉瓦盖着。”受害女孩的邻居表示,后来听村民讲,失踪女孩是被罗某骑电动自行车撞伤后杀害的。华商报记者从侦办此案的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了解到,罗某是在家人的陪同下,于昨日中午1时许,前往高陵县公安局马家湾派出所自首的,其自首时曾向警方供述,自己是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倒女孩后因担心赔偿,一时害怕便将女孩杀害。

  据高刘村4组的村民介绍,罗某藏尸的院子是其与妻儿、父母共住的院子,新建成的楼房尚无楼梯,罗某是如何将女孩尸体搬至二楼的,藏尸时其妻儿及父母是否知道,尚需警方调查。

  村民痛惜:咋能对个娃娃下手

  据了解,嫌疑人罗某今年26岁,以打零工为生。据高刘村4组村民介绍,罗某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偶尔回家也很少与村里人来往,因此对于罗某的脾气秉性,村中人了解甚少。“他自己也有娃,娃可能两三岁大。唉,也是有娃的人了,咋能对个娃娃下得了手呢。”一村民痛惜地说。

  据这位村民讲,罗某是家中老二,上边有个哥哥,其父母、哥哥都是老实本分的好人,女孩失踪当晚,罗某的哥嫂还曾帮着女孩的父母寻找女孩。12月4日晚,罗某的哥哥还曾前往女孩的家中,询问寻找女孩的近况。“我估计,他哥嫂,并不知道罗某杀害了我的侄女。”张先生说。

  目前,罗某已被控制,具体案情警方正在调查中。

  女孩失踪一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引起了众多读者关心,昨日下午4时许,渭南的陈女士,通过华商报微信平台与记者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帮助寻找女孩,在得知女孩已经遇害的消息后,已是两岁孩子母亲的陈女士非常痛心,她说:“身为母亲,听到这种噩耗心情非常不好,但愿以后不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华商报记者张波

  遇险时孩子究竟该怎么做?

  连日来,两个11岁的孩子相继遭遇噩运,让人心情非常沉重。不少家长都很关注,究竟怎么做才能让孩子远离这些可怕的事情?

  昨日,陕西省公安厅打拐办杨满儒处长说,“现在公安部对这类案件打击力度非常大,也要求110在接到此类案件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反应,在接到14岁以下儿童失踪的报警后,要即时立刑事案件。”

  杨满儒表示,针对这个特殊群体,只要孩子家长报失踪,就要当即按拐卖立案,争取一切时间尽快寻找解救。“若孩子不幸遭遇挟持,一定要设法自保,尽量先顺从犯罪分子,再找机会逃脱,一般情况下,这类案件犯罪分子多是求财,他们一定会想法和孩子家属联系,所以遇到孩子失踪,家长一定要及时报案,一方面与犯罪分子周旋,一方面积极和警方配合,为警方尽快破案提供有利时机;如果孩子被挟持时大喊大叫,有些犯罪分子怕行为败露,有可能会杀人灭口。所以在遭遇挟持时,人多的时候可以呼喊救命,人少时尽量顺从。”

  如何规避类似事件发生?杨满儒提醒家长,不满10岁的儿童上下学时,家长尽可能接送一下,如有事不能接送,也要提醒孩子尽量和同学结伴而行,这样也安全一些。另外,家长也应该提高警惕,多给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

  “我经手过很多案件,发现很多这类案件发生跟孩子背后的家庭教育也有很大的关系,一般父母感情融合、亲子关系密切的家庭不太会出现这类事件。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多有逆反和抵触心理,作为家长,要多和孩子沟通,多理解孩子,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孩子,还有不管家长有什么矛盾,都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吵架,让孩子没有安全感。”杨满儒说,要从萌芽阶段规避这类事件,家长一定要注意教育方式,言传身教很重要,让孩子的生活充满爱。

  华商报记者肖琳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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