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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查露天焚烧垃圾等行为 对单位最高罚2000元

西安新闻 作者:郭晓蓉 2014-12-20 07:00:44
[摘要]蓝田西蓝国道发现焚烧枯草、垃圾现象后,现场立即制止取证,要求所属辖区主管部门严格依法查处。

  华商报讯(记者 郭晓蓉) 焚烧垃圾、树叶等都会产生PM2.5等有害物质,影响空气质量。昨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联合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检查西安市露天焚烧垃圾、落叶、枯草、杂物等冒黑烟行为,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将持续至12月26日。

  昨日,执法人员在西安秦汉大道附近、东三环十里铺附近、未央区汉城收费站南侧、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北侧、蓝田县西蓝国道发现焚烧枯草、垃圾现象后,现场立即制止并取证,要求所属辖区主管部门严格依法查处。

  按照规定,在露天场所或垃圾收容器里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对个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存在焚烧问题的区县和部门,将每月通报财政部门,每个着火点扣除100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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