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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父母领国家赔偿205万余元:看病也不用这钱

社会新闻 中华网 2015-02-07 15:02:47
[摘要]呼格父母领国家赔偿205万余元,2月3日,呼格父母在家中手持《受理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通知书》 。当日,他俩去银行提取了205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

  尚爱云非常同情,但也觉得这个女人的想法“很幼稚”。呼格案的成功翻转,让众多上访者看到希望,他们登门拜访,希望能够获得经验,以复制这一“奇迹”。

  “有些人真的很可怜,又是大老远来的,但我一老百姓,能有什么办法呢?”尚爱云说。她说,这些上访者都只看见呼格案今天的成功,而没有看到她之前的艰辛。

  尚爱云表示,自己只能陪着对方聊天,然后提供一些记者的电话给对方。

  “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之前的样子”,尚爱云表示,那段申诉的经历“不堪回首”。

  检察官登门回应“控告”

  接下来,呼格家人将重点关注呼格案的追责情况。他们期盼办错案的工作人员受到应有的处分,期盼此后不再有类似悲剧发生。

  1月20日,李三仁夫妇曾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控告内蒙古公检法系统当年呼格案的办案人员。

  在“控告书”中,李三仁夫妇要求检察院按法定程序展开调查。两位老人写道:“对造成冤案的办案人员及有关责任人,不论调整到哪个岗位,不论在职还是离职,只要认定为造成冤案的,都要问责到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

  尚爱云表示,她会像之前坚持申诉一样关注追责,“办错案了,就应该受到处分”,这样社会才能汲取教训,让悲剧不再发生。

  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相关领导、检察官登门回应呼格父母。昨日,李三仁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一检察官对其表态:内蒙古检察院已就此案向各部门派出调查组,不管涉案人是否离退休,还是在职,都将依法调查。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当日,内蒙古检察院即宣布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当月,内蒙古高院、内蒙古公安厅均宣布,就呼格案对各自系统的当年办案人员展开调查。

  2014年12月17日下午,呼格案原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成呼格案被追责第一人。

  内蒙古两会热议呼格案

  在前几天刚闭幕的内蒙古两会上,呼格案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

  一些代表注意到,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院长胡毅峰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着重提及呼格案。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复查备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经依法决定再审,高院作出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的判决。”这份报告如此说。

  胡毅峰认为,此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内蒙古自治区政法机关正能量的典型案件。

  不仅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的工作报告,在内蒙古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对呼格案同样多有着墨。

  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作报告时表示:内蒙古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定,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呼格吉勒图案件宣判后,内蒙古检察院迅速与公安厅联合召开三级视频会议,对联合评查报捕案件中发现的侦查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逐项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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