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监督机构何以“形同虚设”?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中央巡视组发现,在一些央企,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既存在监督不力和形同虚设问题,又存在个别人掩盖腐败和自身腐败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监督管理失于宽软”等措辞也在多家央企反馈情况中出现。
“监督缺失是腐败分子无所顾忌、腐败问题得以如此猖獗蔓延,并且长时间存在、对国有资产构成巨大流失威胁的重要原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据记者了解,央企内监督力量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和董事会监督两部分,从机构设置上看,央企集团及下属公司均设有不同层级的纪检监察机构,112家央企中已有74家建立起以引入外部董事为特征的董事会制度,监督机制看似已经较为完备。
然而,为何没能遏制住这些层出不穷的腐败问题呢?过往案例显示,驻企业内纪检组织通常缺乏足够独立性和强大后盾,尤其是在已形成“链条式”腐败的企业中,部分纪检干部要么成为腐败链条上一分子,要么就是被排挤在外,无力监督。
至于董事会监督,多位业内人士直指,在“内部人”控制较为严重的央企中,外部董事较为弱势,能说上话的通常是不那么重要的事情,更别说监督腐败问题了。
编辑:王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