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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一社区活动中心变商业场所 主任称不用浪费

商洛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永辉 2015-03-25 05:46:20
[摘要]针对用于社区活动场所对外承包经营是否合适的问题,王安民称,这不好说,已承包出去多年了,再说房子建好后也是闲置着,不用也是浪费,所以就对外承包给了个人。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陈永辉)近日,有读者反映,社区活动中心是社区公益项目,是用于老年人活动的场所,但商洛市商州区东店子社区却将活动中心承包给个人用于商业经营。目前,商州区民政局已经介入调查。

  老年活动场所变饭馆、旅社

  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了东店子社区,位于商洛市北新街东段的社区活动中心地上4层地下一层。楼顶为烧烤园,负一层为酒吧,1楼是5间门面房,2楼为小吃城,3楼为自助火锅,4楼是旅社,除了负一层酒吧关门外,均正常营业。华商报记者以租门面房为由,询问了几家经营户。1楼一家奶茶店的负责人说,他是从负一层酒吧负责人那里租过来的,已租了一年,年租金5万元。“这栋楼有好几个老板,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据2楼小吃城的一经营户说,这栋楼是东店子社区的,听说承包给了个人,他们也是从承包人处租过来的,经营半年了。这位商户说,“你要租房就去找承包人”。

  政府曾划拨项目资金4万元

  既然是社区建设的老年活动中心,为何用于商业经营呢?一位知情人称,这栋大楼已建好十多年了,东店子社区承包给了个人,个人装修后对外出租。这栋楼是福彩中心资助建设的,以前还挂有老年活动中心的牌子,现已全部租出去了。

  有社区居民表示,既然是国家投资用于社区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却用于商业经营,不合适。商州区城关街办东店子社区主任王安民称,这栋楼是以老年活动中心名义建设的,当时民政局拨付了4万元,建好后不久,把整栋楼对外承包给了个人,已好多年了,年收益17万元都进入了社区账上。针对用于社区活动场所对外承包经营是否合适的问题,王安民称,这不好说,已承包出去多年了,再说房子建好后也是闲置着,不用也是浪费,所以就对外承包给了个人。

  “若违规,坚决予以纠正”

  昨日,商州区民政局给华商报记者提供的一份《关于下拨首批“星光计划”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的通知》显示:现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中下拨城关办事处“星光计划”首批项目资金4万元。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落款盖有商州区民政局公章,时间为2003年7月16日。

  商州区民政局纪检组长张新红称,“对于东店子社区的情况,局里已成立了调查组调查此事,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2003年拨付了4万元的‘星光计划’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建设,相关后续资料我们正在查。随后还会走访社区及相关人员,进一步查清拨付的资金用途和业务开展情况,如果确有从事其他盈利违规活动,坚决予以纠正。”

  张新红介绍,“星光计划”项目主要是用于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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