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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建档管理“营转非”大客车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小博 2015-05-21 04:32:38
[摘要]为深刻汲取淳化县“5·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省公安厅决定自5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华商报讯(记者李小博)为深刻汲取淳化县“5·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省公安厅决定自5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彻底清查“营转非”大客车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包括车辆及驾驶人,特别是“营转非”大客车和驾驶人以及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对于“营转非”大客车,要求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在6月15日前,对本辖区“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各地车管所要建立“营转非”大客车车辆专用档案。

  给“营转非”大客车发专用标识

  据介绍,目前全省约有3928辆营转非大客车(其中转出1465辆),要求各地将本辖区内的“营转非”大客车逐车严格核查,对车辆属于正常状态的,允许正常运行并跟踪管理;对于存在逾期未检验、违法行为或事故信息未处理等情形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要求,各地车管所要对“营转非”大客车发放专用标识,标明车辆为“营转非”客车,提示禁止非法营运,注明交警举报电话,在车辆尾部、右侧分别粘贴或者喷涂。

  对客运车辆实施“六必查”

  各级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对过往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落实必查驾驶人、必查机动车、必查保险凭证、必查超员、必查疲劳驾驶、必查未系安全带的“六必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各级交警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排查和整治辖区内国省道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的隐患路段,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要把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路段全部列入挂牌整治重点路段,9月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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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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