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居委把关,其实是推卸责任”
承租人在不在公租房居住,难道不是房管部门应该监管的?小孩是不是跟父母居住,难道不是学校老师应该家访的?用电能不能分表分户,难道不是供电局来判断更专业吗?“我妈是不是我妈”,为什么不能通过公安机关登记的户口信息来核实……
谈到开证明的奇葩事,不少居委会人员颇有怨气,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在推卸责任”,“让居委会来把最后一道关,所以连证明内容都不用看,有公章就行了”。
有居委会人员认为,这种怪现象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不共通,协调起来麻烦,普遍认为居委会最了解居民情况,便简单直接地找居委会证明了。此外,现在假证泛滥,一些部门或机构担心居民持有的证件有假,便把核实的工作推给居委会。“总之,找不到解决困难的方法,便推到了 万能的居委会 身上。”
知多D
办证开证明你要知道这些事
告知信息要尽可能详细
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居委会可以查实并开具证明的事项基本上有这些:计生证明、户籍证明、死亡证明、新生儿入户证明、生存证明等。居委会还能帮助居民办理失业证、计生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暂住证、残疾证和老人优待证等。
居委会人员提醒居民,如果是要开具非上述提及的证明,尽量多询问相关部门有没有其他途径和办法,“不然居委会不了解情况,很难开具”。办理证件时,最好将相关情况尽可能多地告知居委会人员,后者才能一次性告知居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避免多次来回。
学会到居委会登记信息
居委会人员还强调,多数外来人员没有到居委会登记信息的意识和习惯,有些人则以涉及隐私为由不提供相关信息,这很可能为以后办证带来极大麻烦。
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了一个案例:“一个居民不是本地户口,从来没有到居委会登记信息,等到迁户口需要开计生证明时才去找居委会。可是居委会不了解情况,完全有理由拒绝,她办事就卡在这里了,很无奈。”
编辑:蔡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