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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10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例 香精熬制假蜂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06-16 05:53:54 编辑:白玫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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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陕西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以来,在打击食品犯罪的“利剑行动”中,破获的10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一西安市马某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牛肉案

  2015年1月,西安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不法分子趁春节前市场牛肉需求量大的现状,通过非法渠道在西安销售走私牛肉。

  1月30日,警方在西安经开区某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将嫌疑人马某抓获,当场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冷冻牛碎肉800余箱,牛肚150箱,涉案价值120余万元。5月8日,马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二略阳县毛某等销售有毒有害卤猪头案

  “利剑行动”开展后,略阳县公安局对辖区内卤肉制品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检测,其中三家生产销售的卤猪头肉含有工业松香成分。略阳警方依法对三家卤肉店店主毛某等三人执行刑事拘留,收缴有毒有害肉制品200余公斤,涉案价值80万余元。

  三西安市肖某生产销售伪劣饼干案

  2月初,西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接到西安某公司举报,称其公司生产的某品牌饼干在天津市场出现假冒产品。

  4月中旬,西安警方在天津市一举捣毁该假冒食品的生产窝点,现场扣押大量假冒饼干,涉案价值100余万元,并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5月6日,该案另两名嫌疑人投案自首。6月15日,肖某等三人被西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四榆林市榆阳区韩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用醋案

  3月16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会同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韩某经营的某酿造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存有9袋20公斤装的工业用盐,民警展开调查。

  经调查,警方发现韩某及其妻子张某在酿造食用醋过程中,为了增加酸味提高销量,在明知工业用盐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加工的前提下,多次将工业用盐非法添加到食用醋中,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五靖边县尚某制售有毒有害芝麻酱案

  5月中旬,靖边县公安局民警发现辖区内有人非法加工生产芝麻酱,经过缜密侦查,于5月21日对该制假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涉嫌非法添加剂磷化铝10余袋,花生仁1.5吨,成品芝麻酱1000余公斤,并抓获该窝点负责人尚某。

  经查,尚某自2014年元月以来,为牟取暴利,用花生仁代替芝麻非法加工生产芝麻酱,在芝麻酱加工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添加剂磷化铝,并假冒某品牌向各大火锅店进行出售,已销售金额达48万余元。6月11日,尚某被靖边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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