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众受贿案昨日上午宣判
昨日上午10时,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其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陈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哽咽抽泣忏悔表示不上诉
今年4月2日8:30,被告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下半年至2013年11月,陈安众本人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先后204次非法收受茹某某等29人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810万元。案发后,陈安众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起诉书指控,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刘某某、罗某某、李某38次收受珠海经济特区三桥集团有限公司茹高某、茹新某、茹辉某、茹超某给予的人民币143万元、91万港元、价值人民币0.3894万元的砂金1块。
最后陈述环节,陈安众哽咽抽泣忏悔,表示认罪、悔罪。他说:“我真心认罪服法,愿意接受法律严厉制裁,我也接受法院的任何判决。我从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堕落成一个罪犯,我心中的悔恨和痛苦无法用语言表达。我好恨好恨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宣判现场身穿白色衬衣
记者从庭审现场图片注意到,陈安众在法庭上身着白色衬衣。
近年来,出庭受审的高官,都是身着便服:或西装或夹克衫。2000年7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身穿干净整齐的深色西服、小立领衬衫,出庭受审。
专家表示,被告人是否穿囚衣出庭受审,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最高法院也没有文件规定。所以说,穿便装出庭,并非是落马高官的“特权”。让被告人脱去囚衣受审更人性化。
监狱中写出长篇悔过书
作为从湖南跨省交流至江西的干部,陈安众先后担任湖南衡阳、江西景德镇两市市长,萍乡和九江市委书记,并于2008年升为副省级干部,先后出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政法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在监狱里,陈安众坦白了他所有的罪行,供出了一连串女干部的名字,还写了长长的悔过书。
中纪委曾发布公告称,其“道德败坏,腐化堕落”,该表述直指其生活作风。据萍乡市多个信息源表示,与陈安众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女人“多到数不过来”。
陈安众的一位下属形容他是典型的“花花公子”,“大吃大喝大玩,不晓得吃掉公家多少钱。”据其介绍,他曾经多次与陈安众一起出差,“陪他请客,随便吃个夜宵都要吃掉两万块”;通常一个晚上,陪着陈安众从吃晚饭到唱歌跳舞再到吃夜宵,至少得花掉七八万。“每天玩到一两点,在吃喝玩乐上花钱,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据悉,在萍乡市担任市委书记期间,陈安众甚至把宾馆作为办公场所,花天酒地、莺歌燕舞。“他太随便、太爱玩了,每天玩到一两点,在个人生活作风上,他几乎没有底线。你如果送一个女孩子给他,他会觉得很正常。”萍乡当地一名企业负责人透露,陈安众的私生活一度到了相当荒唐和淫乱的地步。他喜欢唱歌、跳舞和嫖娼,他会到澳门去赌博,甚至还会吸毒。
这一说法,从江西省一位高级别官员口中也得到了证实。综合新华社电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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