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的提成让很多人参与其中
经查,犯罪嫌疑人刁继珍、刁继花是孪生姐妹,今年52岁,2007年,两人从他人处购买位于西安市户县沣京工业园58号的西安市高新技术学院,2008年更名为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
2008年起,两人以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的名义,以年息30%高额利息,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9年9月,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搬迁至长安区东大街办温泉大道1号后,两人又招收专业的融资团队,给融资团队30%至32%的提成、到期后给客户12%的利息点,让融资团队帮助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融资团队又给业务员22%至24%的提成,业务员给群众3%至21%的返现点,以扩建校舍的名义与群众签订借款协议,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警方说,起初给群众的年息都非常高,后来加入融资团队后,虽然年息有所降低,但仍比银行高,使得这种诈骗极具诱惑力,“最初他们的确也兑现诺言,有少数人获利,但这只是暂时的,他们不断地用后面的受骗者的钱去归还前面的受骗者的本金,雪球越滚越大,加上学校的运行也需要成本,时间稍微一长,资金链就出现了断裂。”
7000余人受骗主要是离退休职工和城中村拆迁户
据警方介绍,截至2011年4月底,涉及受害群众共计7380人次,受害人大多来自新城、雁塔、未央、灞桥、阎良等地,主要为离退休职工和城中村拆迁户,大部分人员年龄在60至75岁之间。涉案金额3.7599亿元,其中已兑付合同2064人次,合同金额0.6845亿元,未兑付人数达5316人次,未兑付合同金额共计3.0754亿元。
警方说,大量吸收公众存款后,两人并没将钱用于建校,而是在北京和西安等地购置别墅,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她们用于诈骗的载体——西安市高新技术培训学院,于2011年5月已被警方查封,学院的1100多名学生被分流到其他学校。
目前,涉案的29人已被移送至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调查
受害者多为经济快速发展转型中的边缘群体
家住城西的刘先生也是民办学校投资建校的受害者,他将自己的10万元养老金投进一所民办院校,但3年过去,没拿到任何回报。非法集资类犯罪涉嫌非法集资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擅自发行股票。连日的走访中,记者发现,陷入类似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的群众还不在少数。
怎么骗人的?
诱人宣传吸引防范意识薄弱者投资
据介绍,目前西安还有个别民办院校不同程度存在非法募集资金的问题,警方也已对部分学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科科长侯平顺说,一些民办院校成立后,利用国家支持和鼓励民间资金兴办教育的政策,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书写高额投资回报为内容的宣传词,极具诱惑力。他们招聘、雇用业务员在街头散发传单,组织在公园、社区晨练的老人和手中有安置资金的拆迁户参观院校、请客郊游拉拢投资人。一些学校的业务员还到城乡接合部,针对领到拆迁安置资金的拆迁户,针对晨练和社区的老人,组织各种活动引诱信息不对等,法律和防范意识淡薄的人群“投资办学”。
民办院校非法募集资金数额巨大,少则四五千万元,多则上亿元。投资群众相对固定,绝大部分是退休在家的中老年人和城中村改造拆迁户。他们都是经济快速发展和转型过程中的边缘群体,由于年龄偏高,文化程度低,再加上法律观念淡薄,面对利益诱惑时的警惕性较差。
钱都去哪了?
60%非法集资金被院校负责人挥霍
这类非法募集资金由于有院校做依托,许以高额回报,吸收资金时,直接将承诺的10%-32%的高息兑现给投资群众,再用后吸收的资金和收取的学费支付投资群众的高息,往往能够维持一定的时间,资金链条不断裂。投资群众看到有收益往往就不愿意报案,所以这种非法募集资金行为的诱惑性、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警方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民办院校将收取来的资金,并未有效用于投资办学,而是实施层层提成任意分配,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积极性,给业务员的提成在10%左右,加上给投资人的兑现,资金成本达40%,其余60%的资金被院校负责人挥霍。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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