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余琳)“发生肇事后,对方将伤者拉到路边后迅速跑了,幸亏我老婆记住了车牌号。”8月26日晚9时,市民李涛的妻子高丹骑电动车回家经过榆林市永华巷时被一辆轿车撞倒,接着发生了上述一幕。
伤者:没打算救人车直接开走了
8月26日晚9时,高丹下班后像往常一样,由西向东骑着电动车回家,当行驶至永华巷半坡时,对面驶来一辆轿车。由于巷道过窄,高丹被这辆车碰倒了。
高丹说,当时,她的腿被汽车的保险杠压住了,随后,车上下来了一名男子,并非司机。“他见我的伤不重,便将我拉在路边,而他又上了车。”高丹说,当时车上坐着另一对男女,而将她拉到路边的男子身上有酒气。当时高丹非常害怕,而将她撞倒的轿车也再没有停留,直接开走了,而她只记下了该车的车牌号——陕KK××11。
由于天色已晚,高丹赶忙打电话通知了家人,家人来后将她送至附近医院治疗。根据妻子提供的车牌号,高丹的丈夫李涛立刻发动亲戚朋友在街上寻找这辆轿车。
当晚11时许,李涛在榆林市新建路找到了那辆车,找到该车后李涛连忙拨打电话报警。李涛说:“榆林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的交警出了警,并将轿车拖回了事故中队。”
家属:为何不拘留司机 至今不认定责任
李涛说,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发生事故且有逃逸行为的,司机本应被拘留,但轿车司机直至次日才来到交警队,当值交警要求协商解决,但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了分歧。“虽然妻子伤得不重,但轿车司机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了,肇事后也不帮忙联系家人,也不将伤者送到医院。将人扔到路边就走了。”李涛说,妻子脚踝受伤,因被压的缘故脚踝发肿,经住院治疗后目前已经出院,在医院治疗花了4000多元。
更让李涛气愤的是,协商解决未果,他和家人前后数十次来到交警队,却始终未见到轿车司机。和办案交警多次沟通,对方也拒绝回答为何不对轿车司机采取强制措施,已经过去半个月了,只表示会尽快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据李涛了解,如果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15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警方:双方未达成赔偿 会尽快出认定书
9月14日,华商报记者在停车场见到了被拖至中队的事故车辆。陕KK××11这辆轿车车头左侧受损,且磨损严重,看起来像是新发生的磨损。
9月15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该车的驾驶员姓徐。二大队事故中队处理此事故的交警表示,目前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待其向领导汇报后,会尽快向当事双方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