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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新疆政法委书记:坚决打掉极端势力幕后黑手

关注 天山网 作者:陈芳 2015-10-15 08:45:56
[摘要]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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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选国

  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以下为凤凰网主笔陈芳与新疆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对话实录:

      宗教极端思想对新疆渗透由来已久、危害严重

      陈芳:新疆自2012年首提“去极端化”目标后,在过去两年尤其去年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强调“去极端化”成为新疆当前最突出紧迫的工作。“去极端化”提出的背景是什么?宗教极端势力对新疆的渗透过程和渠道是怎样的?

      熊选国:宗教极端思想对新疆的渗透由来已久。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宗教极端思想开始抬头,但那时,民族分裂分子明确打出“分裂新疆纲领”等旗号,宗教极端思想被掩盖在分裂活动中,其渗透手段十分隐秘,容易被忽视。1997年,新疆也进行了严打整治,主要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对宗教极端势力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当前这一轮宗教极端势力的抬头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去南疆,包括喀什、和田、阿克苏、巴州了解情况,对此大家基本有一个共识,这一轮宗教极端思潮大概从2007、2008年开始,“7·5”事件之后达到高潮。当然,除“7·5”事件刺激影响外,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伊斯兰世界世俗化受阻、国际恐怖活动进入新一轮活跃期等,都加剧了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的渗透。

      最早主要是从野阿訇及朝觐回来的一些人那里开始,把外面的宗教极端思想带回来,通过探亲、经商、旅游、学术交流等形式,不断渗透到新疆。随之非法宗教活动(地下讲学经等)不断活跃,非法宗教宣传品泛滥,导致宗教极端思想加剧蔓延。再后来,互联网及手机通讯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种极端思想的渗透最早是从风俗习惯和日常生活开始,婚礼、葬礼感触最明显,婚礼不唱不跳、葬礼不哭、禁止烟酒,还乱区分清真不清真,从食品扩大到各种生活用品,进而出现年轻人留大胡须、女人穿戴蒙面罩袍等现象。我印象特别深,前几年到和田出差,路过市区大巴扎,放眼望去满街都是蒙面的。

      我是2011年来的新疆,张春贤书记那时就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提出让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怎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2011年我们就开始调研摸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13年5月份,自治区形成了一个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工作意见,梳理了宗教极端思想的具体表现,区分了宗教极端和正常宗教的界限,以及如何治理。

      2014年年初我们还部署了两个专项行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婚姻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紧接着,新疆开始了严打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去极端化”难在如何区分正常宗教及风俗习惯

      陈芳我在调查中,一些基层干部也讲早在“去极端化”之前就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但不知道怎么有效管理,常常陷入舆论风波之中。过去“去极端化”难点在哪里?

      熊选国:“去极端化”工作,我的体会,一路走过来,开始主要还是难在如何将宗教极端思想与正常宗教、生活习俗区分开,难在统一认识。

      中国有句俗语,魔鬼出现时,往往装扮成天使。宗教极端思想是一种强力迷幻药,在其毒害下,有的人痴迷“殉教”,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时往往顽抗送命,唯恐不死,有的甚至一家子全成了亡命之徒。如,2013年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前的“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暴恐团伙首犯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带着母亲和怀孕的妻子,打着黑色圣战旗帜,一起自爆身亡。

      宗教极端势力只是借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教义,目的是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制造民族分裂,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它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强烈的政治性,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推翻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歪曲宗教信仰为政治纲领。二是强烈的排他性,恶意发挥、扩大宗教教义中具有排他性的内容,煽动宗教狂热、激化民族矛盾,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都当作“异教徒”,对“异教徒”戏弄、嘲讽、孤立、恐吓,甚至残害。三是强烈的暴力性,即所谓的“圣战殉教进天堂”,采取暗杀、爆炸、暴乱等反人类的暴恐手段,残害各族群众,制造民族对立,推翻政府、分裂祖国。

      在新疆,伊斯兰教发展传播过程中,一些宗教教义教规逐渐融入到信教群众的衣食住行、文化节庆、婚丧嫁娶等风俗习惯中,一些生活习俗打上了深深的宗教烙印,如起名、割礼、依法领结婚证后以念“尼卡”证婚、给亡人站礼、送葬、过乃孜尔等。宗教极端思想借用宗教名义,把这些伪装混杂一起,信教群众难以区分,朴素的宗教感情被蒙骗了。你要去治理,人家说你是干涉风俗习惯,甚至跟民族宗教问题扯在一块。比如,宗教极端主义鼓吹不能领政府证件,念“尼卡”就可以结婚,念三个“塔拉克”就可以离婚;穆斯林男人要留大胡须,妇女要穿蒙面罩袍等等。说这些都是为了民族、为了宗教,是宗教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净化宗教信仰,成为真正的穆斯林。当政府治理这些行为时,他就造谣说政府干涉民族风俗习惯,新疆没有宗教信仰自由。

      对这些问题怎么看,关键是应该怎样把宗教极端思想从宗教中剥离开来,既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又能有效打击宗教极端势力,这就有一定的难度。为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形成了一个工作意见,区分了民族习俗、合法宗教与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明确了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形式,明确了打击目标,预防的重点,澄清模糊认识,逐步统一了思想。

      “去极端化”用民众接受的方法做工作很重要

      陈芳您刚才也讲了,宗教极端势力往往从生活习俗微观层面渗透,关系很微妙。这给去“极端化”其实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具体如何开展工作?

     熊选国:我刚刚说了,宗教极端思想对新疆的渗透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就开始抬头了,只不过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或者在某一个时期被另外一种更加突出的表象所掩盖,但这种渗透一直没有停止过。

      经过这么多年的渗透,说老实话,在南疆一些重点村和社区,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群体是很大的。

      南疆,特别是乡镇村一级百姓几乎都信教,具有朴素的宗教情感,但是老百姓的知识水平普遍不高,他们接受宗教知识主要来自阿訇。宗教极端思想很容易利用信教群众的朴素宗教感情,一旦渗透,民众就容易跟着跑。

      从法律角度来讲,宗教极端思想表现,实际上包括两个范畴,一个是思想范畴,一个是行为范畴。解决上也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思想范畴就是按照张春贤书记提出的“五把钥匙”,还只能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即使行为范畴的,也要区分。受感染的老百姓群体,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受欺骗蒙蔽的较多,对这部分人群,我们通过教育和引导,可以拉过来。

     “五把钥匙”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

      因此,自治区党委提出,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我们以治理宗教极端表现为切入点,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将宗教极端主义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依法打击。

      陈芳宗教极端渗透已久,加之南疆信教民众众多,“去极端化”过程中,如何有效防止信教群众的情绪波动并获得理解?

      熊选国:我们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正信挤压就是在信教群众中确立正信,挤压宗教极端思想的空间;文化对冲就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扶正祛邪、健体强心;法治约束就是以法治权威压住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决不能让信教群众产生宗教教义是唯一行为准则的错误观念。

      对老百姓来说,用他们接受的方法做工作很重要。正信挤压是现阶段比较直接有效的手段,通过正确的宗教知识,用宗教正信、用维吾尔族传统挤压宗教极端,能起作用。

      当前,仅靠正信挤压宗教极端远远不够,我们还要引导群众坚持和追求世俗化、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包括教育要跟上,只能一步一步来。“五把钥匙”,要同步进行,比如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等。只有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才能得到信教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禁止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禁的是什么

      陈芳对于大多数受感染的人群更多是采取教育引导,我在南疆采访时也听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对受宗教极端思想感染的幕后力量仅靠教育是很难遏制的。

      熊选国:教育劝导是必要的,而且很重要,但仅仅靠教育,靠劝导,很难遏制。

      2013年“6·28”案件后,我到案发地和田县罕艾日克乡镇,与宗教人士座谈,谈到要不要留大胡子、要不要蒙面的问题,实际那时宗教人士自己的妻子也是蒙面的,我就问他到底什么原因,他认为“这是宗教义务”。那种情况下,要去做群众工作,根本不听你的。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参照其他各个国家的经验,我们感到,新疆的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这种表象背后就有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响。宗教极端势力强迫、煽动、胁迫年轻人留大胡子、妇女穿戴蒙面罩袍,横加干涉群众日常生活习惯,一方面在于宣扬非此即彼的“两分法”,鼓吹这样做是穆斯林的义务,甚至标榜只有如此才是“真正的穆斯林”,灌输对所谓“异教徒”,也就是其他民族、其他宗教信仰群众或不信教群众,那种强烈的隔膜感和不信任感;另一方面在于将其作为对抗政府的一种标志,一种软对抗的标志,营造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氛围。这种现象决不能与正常宗教、风俗习惯混淆。它的表象背后隐藏的本质是宗教极端势力灌输宗教极端思想,显示其活动力量,营造宗教极端氛围,制造民族对立,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目的。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不能切断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蔓延渠道,就会纵容宗教极端势力横行。

      为什么因此打击处理极少数人?打击的主要是强迫煽动组织蛊惑他人者;是威胁、恐吓、殴打不留大胡子、不穿戴蒙面罩袍的人。对这些人,要依法打击处理,这种人对社会已经构成危害,他不是自己蒙面、自己留胡子,而是以宗教的名义强迫、煽动、威胁其他人,在社会上制造一种压力,必须打击处理。也只有对这部分人打击处理了,才能把整个社会面扭过来,不然光教育社会上那些穿戴蒙面罩袍、留大胡须的普通民众,没有用的。

      通过严打、教育双管齐下,老百姓的认识有很大转变。我今年在和静县,和一个原来留大胡子的人聊,他从2008年开始留大胡子,并要求妻子穿蒙面罩袍,就是听了宗教极端势力宣扬的这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和穆斯林的标志”,态度很顽固,做他的工作做不下来,严打期间通过教育,才转化过来。

      陈芳关于治理蒙面罩袍和年轻人留大胡子现象,过去我看都是各地有一些政策,但一直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无法可依,也是地方工作面临的一个困境。乌鲁木齐年初立法禁止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会不会推广到全区层面?

     熊选国:这一次乌鲁木齐市立法治理蒙面罩袍问题,整体很平稳,实施3个月,发现穿蒙面罩袍的只有12个人,经过批评教育都悔改了。群众怎么赞同认可?实际上经过2013、2014年的暴恐案事件,包括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爱国宗教人士,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认识也转过来了,认为长此以往,会毁掉维吾尔族。现在认识比较统一了,去年12月,自治区修订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把“不得利用仪容、服饰、标志、标识等,渲染宗教狂热,传递宗教极端思想;不得胁迫、强制他人穿着宗教极端服饰、佩戴宗教极端标志、标识”等主要内容写入,修改后的条例满票通过。

      陈芳对那些受此思想影响的普通民众,你们怎么做解释工作?以什么理由说服不让穿戴蒙面罩袍、年轻人不留胡须?这个很容易被冠以干涉别人着装打扮自由。

      熊选国:我注意到网上这些言论了,新疆的实际情况,就是我刚才上面讲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跟老百姓解释:

      第一,《古兰经》里没有说穿蒙面罩袍、留大胡子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也没有作为区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标志。我们的爱国宗教人士,用《古兰经》中的教义批驳宗教极端势力的荒唐说法,向穆斯林群众阐述伊斯兰教正信内容,增强权威性、说服力。

      第二,这也不是维吾尔族的传统,甚至违反了维吾尔族的风俗习惯。维吾尔民族历来有能歌善舞的传统,穿那样的衣服怎么跳舞?所以我们从维吾尔族悠久的历史、多彩的文化入手,告诉老百姓,蒙面、穿罩袍根本不是维吾尔民族的传统服饰,新疆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宗教极端势力鼓吹妇女蒙面、穿罩袍是要毁掉民族传统文化;向群众讲明白,政府尊重并鼓励各族群众穿着佩戴体现本民族特色的服饰。一般都是家里长者去世之后,才留胡子。按照维吾尔族的传统,长者在,年轻人是不留大胡子的,否则视为一种不敬。

      第三,我们讲不是所有穿戴蒙面罩袍、留大胡子的都是宗教极端分子,但从我们实际掌握的情况,这种现象背后有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响。我们把法治宣传常态化,向老百姓宣传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楚宗教极端势力的险恶用心,用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典型案例事实教育群众认清宗教极端势力这样做的本质,引导大家知法、懂法、守法。

      第四,我们向妇女们宣传,穿戴蒙面罩袍不利于女性身心健康,容易得呼吸道、皮肤等疾病,也不利于社会管理。还通过干部讲政策、群团组织讲风尚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五,穿着蒙面罩袍是国际上许多现代国家包括伊斯兰国家所不允许的。法国和比利时2011年立法明确禁止,埃及、阿尔及利亚、约旦、黎巴嫩、土耳其、叙利亚等都不鼓励女性穿戴蒙面罩袍,有的还明令禁止;中亚国家也采取多种方式对穿戴蒙面罩袍的行为予以限制。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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