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案件侦查大队获悉,近一个月时间,宝鸡交警查获4起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毒驾司机均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将不得考取驾驶证。
今年9月25日,交通案件侦查大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市民陈某从陈仓区前往高新区购买毒品,交警随即在沿途搜寻。在千渭十字,交警发现了陈某驾驶的蓝色陕C牌照小轿车,随即要求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交警发现车内有3包约1克重的白色粉末状物体。后经化验,该粉末检测出毒品“吗啡”成分。经过尿检化验,陈某的尿液中也检测出毒品“吗啡”的成分,她向交警承认了她驾车前吸食过毒品。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据办案交警、交通案件侦查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张小刚介绍,9月18日至今,宝鸡共查获4起毒驾交通违法行为,占全省毒驾查处量的57%。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涉嫌毒驾的司机均被依法暂扣驾驶证,3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华商记者 张超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