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物价局将于11月27日在咸阳市政府会议室召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届时将讨论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标准、调整供水的价格标准等内容。
本次听证会共设23人参加
本次参与听证会共设23人,包括消费者11名、经营者3名(由市水务集团推荐)、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住建局推荐2名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市环保局推荐1名污水处理企业工作人员)、专家学者2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4人(市政府办、水利局、环保局、消费者协会各1名)。
11名消费者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其他消费者经过在城区范围一个月的公开征集已经确定。
听证人包括:市物价局副局长王军社、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云涛、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张建辉。
阶梯水量以年为计量结算单位
此次听证方案要点包括三部分,确定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标准、调整供水的价格标准、拟确定高层住宅二次加压费每立方米0.40元。
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标准:拟确定第一阶梯每年150立方米,第二阶梯每年151-240立方米,第三阶梯每年241立方米及以上。阶梯水量以年为计量结算单位。
供水价格标准:拟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为:第一阶梯每立方米3.40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4.39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7.34元。
非居民用水价格:拟将工业用水价格并入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到每立方米5.70元。同时拟将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到15元。
三级水价比例不低于1∶1.5∶3
咸阳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将以节约用水为目标,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分担。
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如下:
第一级水量: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按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
第二级水量:要求能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按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户月均用水量确定。
第三级水量: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
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级和第二级水量将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各级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市民有意见、建议可通过多种方式反映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听证会时间确定在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听证地点为咸阳市政府会议室。
“市民如果对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向市物价局反映。地址为咸阳市物价局(市政府大楼804室),邮政编码712000,或拨打联系电话33210296、33210293(传真)反映。”该工作人员说。
华商报记者汪明伟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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